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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氧厂违规操作致重大责任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3月18日

  2000年8月21日,某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制氧厂1号1500m3制氧机发生燃爆,死亡22人,受伤24人,其中重伤7人,直接财产损失320多万元。
  
  事故经过

  从2000年8月21日0时起,该公司以炼钢转炉除尘设备改造、连铸机高效化改造为中心进行为期4~5天的全面检修,安排制氧厂3台制氧机同步分别检修。8月20日23时40分,指挥人员安排1号1500m3机组停机并排放液氧。21日0时,公司扒珠光砂人员26人及检修人员10人陆续进入检修现场,加上已在现场当班的17人(因检修需要,空压机运行),现场共有53人。当时,制氧厂2名维修人员正在拆空分塔人孔螺丝(还剩6只没拆完),公司项目经理指挥劳务人员对空分塔周边的缝用编织袋填塞。在1号制氧机操作室指挥的副厂长,电话通知3200m3制氧机停止运行外排液氧。21日零时10分,当维修人员拆人孔螺丝还剩2只时,突然火光一闪,随即一声巨响发生爆炸事故。燃爆伤害到在场的5工人,致死亡22人,受伤24人。同时,使厂房不同程度倒塌,设备严重受损。
  
  事故原因

  这是由于有关人员违反国家有关法规、规章酿成的重大责任事故。
  
  直接原因

  1、经勘查,1号1500m3室内制氧机燃爆事故现场,同时具备助燃物、可燃物及着火源三要素燃爆条件。其中,助燃物为操作不当、排放液氧速度过快所造成空气富氧;可燃物为膨胀机、空压机油箱的油雾及油;着火源为1号空压机电机油浸纸动力电缆端头爬电火花。由电火花引燃油浸纸和可燃物,继而燃爆富氧空气。
  
  间接原因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够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够落实,安全教育内容有欠缺,劳动力管理不够严格。检修前,制氧厂没有及时按规定制定和报审《检修安全报告书》,致使安全措施不落实,对员工安排等没有提出具体的技术和安全要求。
  2、该型制氧机空分设备同类设备的使用寿命为15~20年。该厂制氧机已使用23年,明显是超期服役。室内空分的油箱设在膨胀机、空压机旁,油浸绝缘纸电缆和液氧排放方式,都是落后的装备和工艺,留下了潜在隐患。
  3、检修现场组织指挥不严密,扒珠光砂人员没有按照在液氧排净,人孔螺丝拆完后才进入现场操作程序,过早进入现场。
  
  防范措施

  1、强化安全教育,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网络,防患于未然。
  2、对全厂设备进行一次全面“诊治”,登记造册。更新超期服役老旧设备。严格实行设备管理责任制,所有设备使用、维修的责任都要落实到人。
  3、全面加强安全管理,重点是设备管理和现场管理。堵塞管理漏洞,清除事故隐患。无论是检修现场还是生产现场,都要做到井然有序,严禁“交叉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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