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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升时调整变幅小车塔机倾覆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6月04日

一、事故概况

1.事故发生时间:2002年11月

2.事故发生单位:某市B区5号楼工程工地

3.起重设备类型:塔式起重机

4.作业特点:顶升作业过程中

5.事故类型:整体倾翻

6.事故危害程度:4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80余万元

二、事故过程简介

2002年11月,在某市B区5号楼工程工地,塔式起重机在顶升作业过程中,因指挥人员违章指挥,操作人员违章操纵变幅小车调整吊臂平衡,使得塔机平衡失稳,导致塔机吊臂、操作平台整体倾翻,从55m高处坠落在塔上操作的两位民工随吊臂一同坠落,当场死亡;此时在地面作业的2位工人也被坠落的塔臂当场砸死;塔吊司机在塔臂倾覆瞬间从驾驶室跳出,手臂折断。

三、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在塔吊顶升的同时,指挥人员违章指挥,使变幅小车调整不当。

2.间接原因

塔吊司机(顶升时的指挥人员)在1999年底私自改动电路,取消了原塔吊的液压顶升时和操作室的变幅操作系统自锁装置,致使司机违章操作时自锁系统不起作用

塔吊产权人疏于安全教育和监督检查,未及时发现和制止司机私改线路及无测风仪等问题。造成该设备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允许司机指挥不具备无作业证的人员进行顶升作业。

施工单位委派无作业证的人员协助进行塔吊的顶升工作,并在塔吊下进行交叉作业。

3.主要原因

塔吊在顶升的同时,操作人员违章指挥,变幅小车调整吊车不当。

取消了原塔吊的液压顶升时和操作室的变幅操作系统自锁装置,使自锁系统不起作用。

四、事故结论

塔吊操作人员在指挥人员违章指挥下,违章操纵变幅小车,位置调整不当,引起塔吊平衡失稳,造成吊臂倾覆事故塔吊司机(塔吊顶升时的指挥人员)在1999底私自改动电路,取消了原塔吊的液压顶升时和操作室的变幅操作系统自锁装置,埋下了重大事故隐患。致使司机违章操作时自锁系统不起作用,导致事故发生塔吊产权人疏于安全教育和监督检查,未及时发现和制止司机私改线路及无测风仪等问题:允许司机指挥不具备无作业证的人员进行顶升作业,使设备存在许多危险因素施工单位委派无作业证的人员协助进行塔吊的顶升工作,并在塔吊下进行交叉作业。

检测站检验人员在2002年4月对该塔吊进行检测时,未能发现顶升电路改动及无测风仪等问题。

五、事故预防措施

(1)严禁私自改动安全保护装置。对起重机械的安全状况进行认真检查,保证可靠有效。

(2)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作业人员必须认真培训,持证上岗。

(3)拆装公司必须取得资质,坚决打击无证或借证的非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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