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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降机吊笼坠落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10月05日

作业阶段:水上作业

事故类型:物体打击

主要事故原因: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人员伤亡情况:死亡1人、重伤1人

一、事故概况

2005年×月×日,某打桩船进行沉桩作业,桩工班长于某站在升降机吊笼下方指挥作业,在吊桩定位后、进行稳桩过程中做解扣准备时,桩工张某所乘的升降机吊笼突然从桩架约30米高处坠落,砸在于某身上,致使其右小腿,右盆骨,胸部多出不同程度受伤。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抢救伤员,同时通知“120”

救护车赶到现场,将伤者送往当地医院进行抢救。但于某伤势较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张某随升降机一起坠落,左脚趾(第4、3、2节)骨折。

二、事故原因分析

1、事故直接原因

桩工张某乘升降机吊笼约30米高度,刚到解扣位置,由于升降机上下滑轮卡死在滑槽内,于某企图通过放松卷筒钢丝绳排除故障,由于操作失误,未及时停机,造成钢丝绳松脱过长,致升降机吊笼失去向上的拉力,吊笼晃动后瞬间自动坠落,吊笼保险杠受重力冲击折断,未能起到锁住作用,吊笼坠落到底并拨出钢丝绳尾端。

2、事故间接原因

(1)于某身为桩工班长,思想麻痹,指挥站位不正确。

(2)机械设备管理存在缺陷,打桩船设备管理人员对升降机定期安全检查、维修、保养不到位,埋下事故隐患。

(3)项目部安全员此前曾到打桩船上督促船长对起重属具安全检查但未落实,监管不到位。

三、事故责任分析及处理

1、死者于某操作升降机失误对本起事故负主要责任。

2、打桩船船长、轮机长、设备管理负责人未能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对本起事故负监督不力责任。

3、项目部领导未能督促落实作业人员安全责任制,对本起事故负领导责任。

四、事故整改措施

1、全面检查打桩船(包括其他施工船舶、陆地施工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确保安全使用。

2、更换升降机顺倒开关为安全按钮开关。

3、卷筒钢丝绳尾端采用压板锁紧。

4、设置防坠落和防松、防断绳保护装置。

5、加强操作工人安全意识教育,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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