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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普罗旺三期绿化工程现场一名司机被砸伤致死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9月11日

2016年4月23日上午,大连亿达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组织人员使用汽车起重机(8吨)在高新区普罗旺三期绿化工程现场,吊运大树时,汽车起重机吊车臂发生断裂,砸到汽车起重机驾驶室,将驾驶员砸伤致死。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高新区安监局正在组织调查。

  去年9月份以来,我市建筑业(含房地产开发、装饰装修和城建工程)事故频发,事故主要集中在高处作业和起重吊装作业环节。另外通过市安监局对近10年的事故统计分析我市建筑业死亡人数,占到全市总死亡人数近三分之一;事故主要发生的类别是高处坠落、起重伤害和坍塌事故,3个类别占建筑业总死亡人员的80%。
这些事故的发生不仅暴露了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全员责任制没有落到实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安全制度和标准没有得到落实;安全培训和教育不落实,特别是缺少对劳务工(农民工)风险辨识和避险常识的教育,培训教育流于形式,更有甚者当天招工当天上岗,当天死亡;缺乏对劳务公司、外协队伍的管理,以包代管等。也暴露了行业管理部门和工程监理单位及属地政府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

  同时,自去年下半年以来,金州新区(金普新区)、甘井子区和高新区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应引起相关地区政府和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超常措施,遏制事故多发态势。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发生,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必须强化对建筑施工和市政绿化工程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管。春季是城市园林绿化、市政道路修缮、扩建及城市建设工程施工旺季,由此也是事故的多发期。

  为此,市建委、城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国土与房屋局、市轨道办和星海湾管理中心及相关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必须依法规范建设项目(市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审查验收工作,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安全管理,要按“谁建设,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建设工程的安全责任。强化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和建筑施工设备设施的监督检查,加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力度,扭转建筑业事故多发的态势。

  二是各企业要强化对劳务公司(外协单位)的安全管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化对外协单位、劳务公司及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劳务工、农民工等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强化从业人员危险辨识和避险常识教育,提高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做到“三不伤害”。

  三是加强对大型吊装起重设备的管理。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利用起重设备吊运各种设备、工件及物料(树木)作业现场的管理,不仅要确保使用的吊运设备安全性能良好,经法定部门安全检测合格的设备,还要做到起重作业“十不吊”,更要强化吊装现场得安全监护和作业人员风险辨识和避险常识的教育与培训,确保调运作业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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