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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体柱伤人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12月07日

2012年4月18日14时30分,XX矿综采一队职工王XX在12041综采工作面用单体柱推槽,由于推槽时操作不当单体柱崩落,发生单体柱伤人事故,造成王XX右肩肩胛骨粉碎性骨折、右侧肋骨多根骨折。
一、事故地点概况
12041工作面倾斜长度177.5m,采用倾斜分层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工作面支架型号ZF8600/20/38,工作面安装117架,刮板输送机型号SGZ800/800,采高3.5m,采用全部垮落法处理采空区。2012年4月2日工作面初次来压后, 因工作面水大、压力大,多次出现工作面部分支架被压死、支架十字头被压断,无法进行正常推溜移架,至2012年4月18日工作面机尾段支架压死,支架高度降低,造成作业空间狭小。
二、事故经过:
2012年4月18日八点班,跟班队长王XX安排职工王XX处理机尾死架。王XX使用单体柱柱根顶住机尾槽节上沿,柱头顶住支架大立柱底座进行辅助推溜。由于注液枪枪头卡未卡紧单体柱三用阀,开始移溜时,顶在支架底座上的单体柱受力、柱头柱牙逐渐变形,导致单体柱受力不均,造成单体柱发生崩落,王XX闪躲不及,单体柱直接崩到王XX的右肩上,造成右肩肩胛骨粉碎性骨折、右侧第5、6、7、8根肋骨骨折。
三、事故原因分析
1、职工违章作业,使用单体柱进行推槽作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液压支柱枪头安装后没有再次检查确认,未及时发现注液枪头卡未卡紧,是造成事故的的重要原因。
3、工作面大面积来压,支架被压死,施工现场空间狭小,施工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是造成事故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4、区队现场管理人员安全检查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制止违章作业,职工安全意识差、安全防护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四、防范措施
1、全面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现场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及时查处现场安全隐患,杜绝职工违章作业。
2、现场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操作之前开展危险预想、安全确认,防止误操作。
3、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使安全“零”理念入脑入心,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提高职工自保互保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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