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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青矿“2017.5.17”伤人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6月10日

一、事故经过
2017年5月17日白班,小青矿保安区抽放队班前会上,队长张建家安排副队长冯新权带领耿黎、李东武2名员工到N2Ⅰ期皮带运输巷安装瓦斯泵。冯新权和李东武负责在瓦斯泵底座车(已落地)后用起重机垂直起吊电机,耿黎负责在瓦斯泵底座车前用起重机往瓦斯泵底座车上牵引电机,电机距耿黎5m。10时30分,电机起吊至400mm高,由于电机对轮顶在瓦斯泵底座(平板车后部焊接底座高400mm)后侧上部阻力大,前方牵引电机的起重机小链出槽,耿黎站在瓦斯泵底座车前端恢复小链(距电机3m)。当耿黎从瓦斯泵底座车上下来时,左脚站在瓦斯泵底座车与减速机之间的底板上,瓦斯泵底座车突然向前窜动,车碰头下端碰在耿黎左腿上,经公司总院诊断,左腓骨远端骨折。
二、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保安区抽放工耿黎安全确认不到位,下车时站位不当,左脚站在减速机与瓦斯泵底座车之间,距瓦斯泵底座车车碰头近,当车体向前突然窜动时无法立即躲开,车碰头下端碰在左腿上,造成左腓骨远端骨折。
间接原因:
(1)跟班干部冯新权对现场施工环境、存在隐患安全确认不到位,电机起吊高度不够,电机顶在瓦斯泵底座上,瓦斯泵底座车受力后在底板上突然向前窜动,碰伤耿黎左腓骨。
(2)保安区领导对员工安全培训、安全教育不到位。
(3)员工自主保安意识不强。
(4)员工联保体作用执行不到位。
三、防范措施
1、强化员工安全思想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2、加强起吊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做到每个施工环节安全确认落实到位。
3、发挥员工联保体作用,工作中要互相监护,保证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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