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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炼轧厂12.10物体打击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5月13日

 一、事故基本情况

  事故时间:2007年12月10日

  事故类别:物体打击

  伤害情况:右眼外伤

  二、事故经过

  2007年12月10日19点10分左右,3#铸机三流浇钢人员在尾坯封顶作业时,岗位组长任某某和工长王某两人在结晶器两侧进行捞渣作业,与此同时,机长卜某某操作按钮关闭快换机构盲板,张某操作塞棒机构压杆关闭塞棒。张某关闭塞棒后,因压杆振动配重滑落(三块),造成压杆自动下降再重复弹起,压杆一端击伤张某右眼。

  三、事故原因

  1、尾坯封顶作业时,张某操作站位不当(面对压杆)、操作完毕后未及时撤离到安全位置,是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2、张某安全自保意识不强、对岗位操作不熟悉、对岗位作业环境防范措施不到位、工作经验不足,也是事故的原因之一。

  3、由于工程设计缺陷和设备故障原因,二冷室抽风机排风量不够,特别是进入冬季,浇钢平台浇注位蒸汽过大,严重影响作业环境视线,形成作业危险源,也是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4、塞棒机构压杆、配重设计不合理,不能满足现有的作业需求,也是事故的原因之一。

  四、防范措施

  1、进一步提高岗位人员的作业安全意识,加强岗位职工(新到岗人员)操作技能,强化职工安全作业行为(操作时应站在塞棒机构压杆一侧)。

  2、规范尾坯封顶作业,强化岗位安全防范措施,班组必须合理安排新老职工共同作业,并将安全互联互保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3、整改塞棒机构压杆、配重设计缺陷和二冷室抽风机排风量不够、设备故障等因素,杜绝浇钢平台蒸汽过大形成的作业危险源,以及由此带来的安全隐患。

  4、车间、工段对各岗位新到岗人员以及不安全操作行为进行排查。对新到岗人员的操作和防护技能进行评估,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调离岗位,对职工不安全操作行为车间一经发现,下岗进行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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