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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前不核对设备位置,造成带负荷合隔离开关误操作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10月26日

一、事故经过

6 月8 日,某供电分公司继电保护班在某110kV 变电站进行10kV 1 号电容组561 断路器、2 号电容器组562 断路器远动保护传动调试工作。

10 时55 分,运行人员按调度命令将10kV 1 号电容组561 断路器、 2 号电容器组562 断路器由热备用状态转换为冷备用状态后,办理了许可开工手续。

14 时45 分,10kV 1 号电容组561 断路器、2 号电容器组562 断路器远动保护传动调试工作完成。14 时50 分,运行人员在未向调度汇报保护传动调试工作结束、未得到调度命令的情况下,即开始执行“将1 号电容器组561 断路器由冷备用状态转换为热备用状态”的操作任务。当操作至“给上10kV 1 号电容器561 断路器保护及控制电源”时,主值班员看到开关柜“储能”指示灯亮(而断路器“合闸”、“分闸”指示灯均不亮),误认为保护及控制电源已投上,而没有操作该项。操作至“检查10kV 1 号电容器561 断路器在分闸位置”时,开关柜内的照明灯已烧坏,柜内黑暗,在没有采取其他手段(如手电筒、更换灯泡)观察清楚断路器位置的情况下,误认为“储能”指示灯就是断路器的“分闸”指示灯,而判断断路器在分闸位置。15 时01 分,操作人将561 断路器的闭锁操作切换手柄由“工作”位置切至“分闸闭锁”位置后,合上1 号电容器组母线侧561-1 隔离开关,随后1 号主变压器低压侧复压过流保护动作,501断路器跳闸,造成10kVⅠ段母线失压。

后经现场检查,1 号电容器组561-1 隔离开关有明显电弧放电痕迹,隔离开关支持绝缘子炸裂,1 号电容器组561 断路器在合闸位置。21 时整,抢修工作完毕。21 时40 分,除1 号电容器组在检修状态外,其他设备都恢复了正常运行,事故损失负荷11MW。

经检查变电站后台机SOE 记录、保护动作记录及调度端主站机事件记录,1号电容器组561 断路器在调试过程中的变位信息有:调试人员在站端试合闸和分闸各一次,就地合闸两次、分闸一次;遥控合闸和分闸各一次;最后一次变位是在13 时56 分14 秒,由调试人员就地合闸,说明断路器最终是处于合闸位置的。

二、事故原因分析及暴露出的问题

(1)运行人员严重违反规程制度的规定,工作结束不汇报调度,没有得到调度的许可命令擅自操作设备,操作前检查断路器位置不认真、不到位,操作质量检查把关不严,以致断路器在合闸位置合隔离开关,造成10kV 1 号电容器带负荷合隔离开关的恶性误操作事故。

安全规程明确规定,操作隔离开关之前必须检查断路器在分闸位置,防止发生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规程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断路器具有灭弧功能,可用来直接切断或接通回路中的电流,而隔离开关不具备灭弧功能,只能在断路器切断工作电流以后,再拉开隔离开关隔离电压;若直接用隔离开关断开负荷电流,将引起弧光短路,造成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只有当断路器处于断开位置时,才能拉合隔离开关,倒闸操作中禁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2)运行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工作技能水平差,存在盲目无知、习以为常、自以为是、麻痹侥幸、冒险蛮干等不良行为。

(3)暴露出运行人员习惯性违章行为严重,无视规程制度的规定,操作中缺乏“严、细、实”的工作作风。

三、防范措施

(1)组织运行人员认真学习规程制度、倒闸操作流程,提高运行人员的业务操作技能水平,熟知倒闸操作把六关的规定。

(2)站长要做好站内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更换开关柜内的照明灯具等,为倒闸操作及事故处理提供方便。

(3)加强运行人员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提高人员的安全思想意识,培养运行人员在工作中养成“严、细、实”的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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