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违章指挥监控失责 违规登杆触电摔伤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12月03日

事故时间: 2010年5月26日9时25分
事故地点:将军堡至滴台间电力贯通线
事故类别: 触电、摔伤
伤害程度: 重伤
事故概况: 5月26日8时10分,沈阳供电段抚顺供电车间供电3工区工长张某组织召开施工准备会,根据车间2010-03号停电作业工作票(调度命令:0348)安排,布置当日在将军堡至滴台间电力贯通线2号至97号电杆间进行故障查找障和线路检修作业。班组10人全部参加作业,1人驻站防护,其余人员负责登杆检修。按照分工,网电工高某(男,26岁)负责23至33号电杆检修作业。车间副主任黑某参加了会议,并负责本次施工监控。8时40分,作业人员乘电力抢修车从工区出发,8时55分到达将军堡至滴台间1号电杆。9时,工作许可人网电工彭某断开1号电杆上的变压器台沈东侧隔离开关。随后作业组成员依次被抢修车送达各自作业地点。9时20分,高某被送达23号支柱附近,9时25分,高某开始登脚扣攀爬电杆,爬到横担附近时,左手碰到未停电的10千伏高压电线,被电击伤后从杆上跌落到地面。此时98号电杆上隔离开关还未断开,贯通线路全线有电。高某跌下后大声呼救,9时30分,附近居民邱富和闻声赶来,高某让邱富和用自己的手机联系了彭某,并拔打了120急救电话。9时45分,抚顺市120急救车赶到现场,将高某送往抚顺市中心医院急救。医院初步诊断为:电击伤;高处坠落伤;左上肢坏死;髂部3度烧伤、软组织缺损;右肾挫裂伤;右侧气胸;胸4-5椎体压缩性骨折;创伤性湿肺;右腕浅二度烧伤,构成重伤。医院已对伤者左上肢实施了截肢手术,胸部烧伤进行了清创,目前伤者伤情稳定,没有生命危险。
原因分析:作业人员高某严重违反施工例会安全措施第六条“工作组员接到工作执行人电话命令后方可作业”规定,没接到工长可以开工的电话命令,盲目臆测贯通线已经断电,攀上电杆,造成先被高压电击伤,又从高处坠下摔伤,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工长张某违反局《电力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则》中“电力施工作业要在彻底停电,安全措施全部采取完毕后,组员方可进入施工作业地点。”的规定,采取违规的作业组织方式,在作业准备阶段,未停电的情况下,便安排作业人员到达作业地点,在杆下等候作业开始通知,同时,工长张某违章参与作业,负责13个电杆的检修工作,严重阻碍了组织领导作用的发挥,违章指挥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现场监控干部失职失责。重点人员监控不到位,本次作业的监护人包春伟负责47至59号杆检修作业,无法将高某纳入监控范围内,不能对其作业行为进行有效监控。特别是高某任职时间不足一年,近日又恋爱受挫,情绪不振,针对这些隐患,没有引起车间和班组的足够重视,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对关键人进行重点监控,是这起事故发生的又一重要原因。
    教训措施:
1.开展劳动安全教育活动,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各项作业标准和安全规章,提高作业人员遵章守纪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进一步规范作业程序。电力线路检修作业,必须两端停电彻底、安全措施采取到位,且工作执行人下令开工后,作业人员方可进入作业地点。
3.严格执行《电力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则》及《电力作业防止人身伤害十项措施》规定,坚决落实电力施工作业安全监控制度,电力作业必须设置专人全程监控,安全监控人员不得从事其它工作。严禁单人作业。
4.为每名网电工配备一支高压小型检电笔、绝缘手套和辅助接地线,并确保他们正确使用,确保作业中的人身绝对安全。
5. 采取有效措施对关键人员进行重点监控。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