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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电更换计量表计 误碰带电部位触电死亡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3月29日

2006年8月4日,某供电公司供电营业所工作人员带电更换计量表计,因现场监护不力,作业人员误碰带电部位,发生触电死亡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6年8月4日,某供电公司供电营业所涂X x(工作负责人)、倪x x持陈X X签发的低压第二种工作票进行台区低压计量总表更换工作,到达工作地点后,
倪x x登上配变台架检修平台,坐在平台上进行电能表更换工作,涂X X未对其进行全过程监护。约lOmin后,涂x x听见台架上有碰击声,发现计量表计的电压线裸露线头搭在倪X X左手虎口处,涂x X用绝缘棒将电线挑开,倪x x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未按规定着装,未使用防护用具。倪X X在进行低压间接带电作业时,违反《安规》8.11.2“工作时,应穿绝缘鞋和全棉长袖工作服,并戴手套、安全帽和护目镜,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的规定,受作业条件限制,坐在接地较好的台架上,作业时亦未按规定戴手套,加之当天气温较高,身体汗渍较多,人体表面电阻下降,当工作中不慎发生触电时,触电电流大于人体摆脱阈,造成较长时间触电。
2.工作负责人涂X X在工作前没有检查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是否与现场实际相符,在工作现场不能满足低压间接带电作业条件的情况下,仍然按原计划施工;工作中没有向工作人员交代安全措施,也没有认真履行监护职责。
3.工作票审核把关不严。陈x x未对工作票的使用严格把关,在不清楚现场能否满足低压间接带电作业条件的情况下,错误地签发低压第二种工作票。
三、暴露出的问题
1.对两票制度认识错误,不清楚两票填写规定和适用范围。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票签发人对工作票的适用范围和界限不清楚,不能根据作业任务、作业条件正确使用相应种类工作票。
2.工作监护人严重失职,未对工作人员进行全过程监护。
3.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护能力不强。缺乏危险源辩识及防范意识,没有按低压间接带电作业要求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四、此类作业一般安全工作要求
1.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对认为有必要现场勘察的工作任务,由工作负责人组织现场勘察,明确施工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等。
2.对作业现场不能满足低压间接带电作业要求的,应办理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并按照工作票的要求采取停电、验电、挂接地线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3.作业人员按规程要求正确着装。
4.在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工作监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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