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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碰低压带电导线触电死亡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3月29日

2004年7月21日,某县电业局在为一居民用户改线并安装电能表工作中,因误碰低压带电导线触电,发生一起人身死亡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4年7月21日,某县电业局某供电所负责人李xx安排电工王x x(当天他到单位请结婚假,身着短袖上衣和七分裤,脚穿拖鞋)、袁x为一用户改线并装电能表。两人未办理工作票即赶到现场,经协商分工,王XX负责拆旧和送电,袁x负责安装电能表。袁x说,你在作业前一定要先将电源线断开后再作业,王x x答应一声就走开了。在没有明确工作负责人和监护人的情况下,两人分头开始工作。王x X站在铁管焊制的梯子约1.8m处拆旧和接线,并用验电笔找出导线的零线与火线,先将零线接好,在用带绝缘手柄的钳子剥开火线的线皮时,左手不慎碰到带电的导线上,触电后扑在梯子上,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王x x在从事低压间接带电作业时,违反《安规》8.11.2条“工作时,应穿绝缘鞋和全棉长袖工作服,并戴手套、安全帽和护目镜,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的规定,未穿绝缘鞋,未戴手套,着装也不符合规定,站在导电良好的金属梯子上进行作业,在用带绝缘手柄的钳子剥开火线的线皮时,握线的左手碰到剥开绝缘层的带电体,因着装及个人安全防护不符合要求,人体—金属梯—大地形成导电回路,造成触电。
2.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进行低压间接带电作业,违反《安规》8.11.1“低压带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的规定。
3.无票作业。违反《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5.1.3“凡是低压间接带电作业,均应使用低压第二种工作票”的规定,致使工作负责人不明确、危险点不清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
三、暴露出的问题
1.安全管理松懈。安排工作时未指定工作负责人,工作中无人监护,同时未按规定办理工作票。
2.安全意识淡薄。对作业人员的着装管理不严,从事低压间接带电作业,使用金属梯子。
3.作业人员对安规中有关低压间接带电作业的规定不熟悉,对低压带电作业的风险认识不足,在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冒险作业。
四、此类作业一般安全工作要求
1.根据低压间接带电作业任务,办理低压第二种工作票,明确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进行危险点分析,制订现场安全措施。   
2.工作负责人组织人员准备工器具及材料,低压间接带电作业所用的工具要选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其外裸的导电部位应采取绝缘措施。
3.工作人员按规定着装,穿绝缘鞋和全棉长袖工作服,并戴手套、安全帽和护目镜,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作业。采用梯子登高作业时,严禁使用金属梯子。
4.严格执行工作监护制度,低压间接带电工作时要有专人全过程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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