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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变台安装作业中 误碰带电导线 触电死亡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3月29日

2005年9月21日,某供电公司电力工程公司,在变台安装作业中,因移动横担时与带电导线未保持安全距离,误碰带电导线,发生一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5年9月21日,某供电公司电力工程公司为用户进行变台增容改造(在原125kVA专用变后侧增设一个2.25m高的平台,放置一台200kVA变压器,安装避雷器、跌落式熔断器及金具等)施工。下午3时20分,工作负责人周X x接到电力工程公司支部书记曾X x的电话:“下午停不了电,你们把避雷器、跌落保险、倒挂线横担装好,等供电所来搭火,要注意安全。”现场在未办理工作票、未进行危险点分析、未落实监护人的情况下,工作负责人周x X安排工作班成员刘X登杆安装横担。在安装过程中,由于刘X移动横担误碰上方带电的10kV线路,造成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在邻近带电导线的施工中,未保持与带电设备的距离。现场作业人员违反《安规》5.2.1关于邻近带电线路进行工作,作业人员和工器具与邻近带电导线最小安全距离:10kV及以下不得小于lm的规定,在杆上移动横担时未能保证横担与上方邻近带电导线保持最小的安全距离,横担触及带电的线路,造成手握横担的作业人员发生触电。
2.违章指挥。现场工作负责人周X X,在未办理工作票、未进行危险点分析和进行安全交底、专责监护人不落实的情况下,违章组织工作班成员在带电导线下方的变台杆上冒险作业;支部书记曾X x在明知线路没有停电,仍安排工作负责人进行施工。
3.邻近带电设备工作,未落实工作监护制度。违反《安规》2.5工作监护制度“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进行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的规定,专责监护人未落实,工作负责人未负起监护责任,使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失去监护。
三、暴露出的问题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在现场工作条件发生变化(线路已不能按计划停电)的情况下,支部书记曾x X违章指挥,安排人员进行作业;此次作业未办理工作票、进行危险点分析和安全交底,邻近带电线路作业,不落实专责监护人,未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现场施工人员自我防护能力不强,未针对邻近带电线路作业这一危险点,采取防范措施。
四、此类作业一般安全工作要求
1.根据现场作业条件的变化,应组织勘察办理第一种工作票,做好危险点分析和防控措施。   
2.工作负责人召开班前会,向全体工作班成员讲明工作方法及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明确人员分工,落实现场专责监护人。
3.布置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进行认真监护,时刻提醒作业人员与带电导线保持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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