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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拉错线路跌落式熔断器 造成人身触电死亡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3月28日

2004年4月13日,某县电力局在lOkV线路缺陷处理工作中,因拉错线路跌落式熔断器,造成一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4年4月13日,某县电力局组织进行lOkV敖背线前窝支线5号杆的缺陷处理。工作负责人杨x x安排王x x、乔X X拉开敖背线33号杆前窝支线T接处跌落式熔断器。但王x x、乔x x两人却来到敖背线31号杆太和寺支线处,拉开了太和寺支线跌落式熔断器。后王x x、乔x x两人来到前窝支线5号杆,杨x x在线路未经验电、挂接地线的情况下,安排乔x x登杆,王xx负责地面工作。当乔x x登杆到工作位置开始工作时,触及C相导线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接线示意图如图1—3所示。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现场无安全技术措施。现场作业人员在作业现场未验电、未装设接地线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的情况下,登杆作业,触及带电设备,发生触电+
2.操作时未核对作业内容和设备编号、位置,停错线路。操作人员无票操作,在进行停电时,未认真核对T接杆的线路名称、编号,导致停错线路。
3.无票作业,违章指挥。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杨x x违反《安规》2.3.2“在停电的线路或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的部分停电线路上的工作”应填用线路
第一种工作票的规定,组织进行10kV设备停电消缺不使用工作票;在无操作票的情况下,安排工作班成员进行停电;在作业现场未验电、装设接地线的情况下,仍然安排作业人员登杆。
   三、暴露出的问题
   1.工作票制度执行不到位。10kV线路停电检修作业不使用工作票,作业前不布置安全措施。
   2.安全意识淡薄。在作业现场未采取验电、装设接地线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工作负责人违章指挥工作班成员登杆作业;工作班成员缺乏自保意识,在现场没有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仍登杆作业。
   四、此类作业一般安全工作要求
   1.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如对现场情况不熟悉、不了解),由工作负责人组织现场勘察,查看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等。召开班前会,布置工作任务,分析作业中危险点并制订预控措施,准备工器具、材料,并在作业前,由工作负责人向全体工作班成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按规定办理分支线路的停电申请;根据工作任务和现场勘察所掌握的情况,签发工作票。
   3.现场停电操作须由监护人和操作人两人进行,操作时认真核对现场设备名称、编号。
   4.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负责人在得到许可人许可工作的命令后方可组织进行工作。
   5.严格落实现场安全技术措施,验电、装设接地线,按规定悬挂标示牌,并设置围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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