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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就开始登杆作业,触及带电导线造成触电死亡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3月28日

2005年12月23日,某供电公司线路工区在拆除lOkV配电线路作业过程中,未得到调度许可开工的命令,未验电,未挂接地线,未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就开始登杆作业,工作人员触及带电导线造成触电死亡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5年12月22日, X x市电力公司线路工区向调度申请12月23日上午8时停芋头坪变lOkV芋平线和芋富线,拆除芋平线与芋富线的联络线——富山备用线(富山备用线跨越另一供电局管辖的lOkV线路,工区没有向调度提出停电申请,想借23日该线路停电的机会拆除该段线路)。12月23日,线路工区主任蒋X X在没有办理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的情况下,即组织外线技工9人、民工3人到现场拆除lOkV富山备用线。蒋x X将线路拆除工作分为两步进行,先拆除芋富线到富山备用线4号杆(该杆为联络线的断开点,2号杆隔离开关在断开位
置)段线路,再拆除芋平线到富山备用线1号杆段。蒋X x得到芋富线及跨越的另一单位线路停电的通知后,对工作班成员进行了工作分工,交代了安全措施、
保留的带电线路及注意事项,并组织工作班人员拆除了芋富线到富山备用线4号杆的线路。之后二班班长欧xX带领一个班到lOkV芋平线27号杆(富山备用线T接杆)停电及拆除lOkV富山备用线,一班班长陈X X和蔡x X到富山备用线1号杆(T接在芋平线上)拆除旧线,此时lOkV芋平线还未停电。蔡x x先行到达富山备用线1号杆(富山备用线仍带电),在未接到开工通知且监护人陈X X还未到位的情况下,独自登杆工作,触及带电导线造成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接线如图1—1所示。图1—1  接线示意图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蔡x x受拆除芋富线到富山备用线4号杆段工作的误导,以为可以开始工作,在未接到开工通知且监护人陈x x还未到位,施工作业的线路上也没有采取验电、挂接地线措施的情况下,就盲目登杆作业,触及带电的lOkV线路。
  2.线路工区主任蒋X X工作严重失职,违章指挥,工作交代不清。违反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不办理工作票,不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在未接到调度许可开始工作命令,现场安全措施未全部布置完毕,就安排工作班成员拆除芋富线到富山备用线4号杆段线路,误导了现场施工人员。
    3.涉及3条lOkV线路(两条本工区管辖的线路,一条外单位管辖的线路)停电的作业,不使用工作票,违反《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简称《安规》)2.3.2工作票制度“在全部或部分停电的配电设备上的工作,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规定,致使工作任务不明确、危险点不清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许可制度和工作监护制度不能得到严格执行。
    三、暴露出的问题
    1.现场安全管理混乱。lOkV线路停电作业不使用工作票、不执行工作许可制度;工作时不执行保证安全的基本安全措施。
    2.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素质低,管理人员失职,带头违章,违章指挥,在调度未许可、作业现场未采取验电、装设接地线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违章指挥作业人员登杆作业。
    3.作业人员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施,就冒险登杆作业。
    四、此类作业一般安全工作要求
1.根据工作计划安排,组织进行现场勘察,确定具体工作内容,查看现场施工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召开班前会,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班成员交代作业中的危险点及预控措施,并进行确认。明确人员分工,准备安全工器具、施工器具及材料。
    2.向调度上报停电申请(跨越外单位运行管理的线路停电申请要一并提交,由调度与其联系)。
    3.停电申请经调度批准后,根据工作任务及现场勘察情况,填写并签发第一种工作票,保证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满足现场实际要求。
4.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全部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后,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才可组织开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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