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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登带电电杆触电伤亡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3月25日

【事故经过】
早晨,李家峡施工局机电大队供电队外线班代班人芦某某带领电工王某、方某某到##)*+ 变电所配合黄化供电局进行直岗李二路高压电缆头耐压试验。机电大队三名电工同变电所工作人员穆某某(属黄化局职工)一起前往工作地点,当四人行至李十三路电杆时,停了下来,未经核对电杆号,变电所工作人员穆某某就在李十三路电杆上接好了接地线。由于没有配带验电器等必备用具,也就没有进行验电、放电等必要工作,芦某某就盲目地爬上了李十三路电杆,当即触电摔落地—面,经迭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作业人员在登杆作业之前没有核对杆号,错误地将李十三路电杆当作李二路电杆,进行登杆作业。
间接原因: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职工安全意识差,工作中不能严格遵守电工作业的安全技术规定。
主要原因:在没有核对杆号的情况下,错误地在李十三路电杆上做接地线,导致芦某某违章作业。
【预防措施】
 健全规章制度,明确职责范围,加强管理,严格执行电工作业的安全技术规定,遵守电力建设安全操作规程。
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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