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坠海淹溺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10月05日

作业阶段:设备安装作业

事故类型:淹溺

主要事故原因: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人员伤亡情况:死亡1人

一、事故概况

2008年×月×日,××挖泥船,在港区施工。驾驶台有船长张某和三副车某,值班水手蔡某、王某、雷某三人在甲板清理左耙头石头。耙头内充填着粘土混夹石头,在耙头下难以清除,于是雷某和王某就采用站在耙头上向下穿钢丝绳的方法,把耙头内的石头拉出。

当钢丝穿好后,雷某和王某爬到耙头上,站在冲耙齿的两条高压冲水管中间,雷某向驾驶台示意绞起耙头钢丝,于是驾驶台操纵人员开始绞起钢丝。当耙头下方套住石头的钢丝受力后,发出“轰”的一声巨响,船长发现左耙头与耙管接口处断开,耙头向下砸到了耙头平台与舷边栏杆上,整个平台被砸歪,耙头、舷边栏杆和耙头上的两名水手(王某和雷某)全部坠海。船长马上操左满舵,并把左舵角降到零;同时打开广播,拉响人落水警报,通知全船左舷又人落水,并打开两舷探照灯搜寻。其他船员听到巨响及广播后立即跑到左舷出事位置,抛下救生圈、救生衣进行施救。随后,马上报告项目部及当地海事交管中心,请求支援,并联系出事区域附近的船舶参加搜救。

驾驶台发现一名落水者,船长立即派大副及二副放右舷救生艇驶往落水者区域,同时驾驶台用探照灯联系并指引赶到的“××锚艇”协助救助落水者。王某被救起,其他船舶继续搜救雷某。

此时,在现场已有多艘施工船舶到达现场参加搜救,项目经理部的部分人员也随交通船等赶往现场。搜救范围扩大到9海里。

对此,项目部调整搜寻方案,安排潜水员在落水点下水探摸,安排2艘渔船在附近拖网,安排6艘辅助船舶昼夜搜寻,水上搜寻半径达到25海里。陆上人员沿海岸边搜寻80公里,沿途张贴寻人启事,并通知沿岸派出所和村委会协助搜寻。

第二天下午,一艘挖泥船找到溺水者雷某遗体。

二、事故原因分析

根据现场勘查情况以及对项目部、挖泥船有关人员调查取证,事故调查组认定事故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

1、直接原因

挖泥船在清理耙头作业时,作业人员站在吊起的耙头上,耙头在起吊过程中断裂,作业人员随耙头落海溺水死亡,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也是主要原因。

2、间接原因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是发生事故的间接原因,具体体现在:

(1)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在清理耙头过程中,作业人员频繁攀爬耙头,并站在吊起的耙头上违章作业。

(2)厂家焊接耙管的焊接工艺与焊接质量存在缺陷,而挖泥船对耙管设备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耙管焊缝存在的裂缝,埋下了安全隐患。

(3)耙管已使用14个月,作业过程中受泥、沙、石块的冲刷,内管壁和坡口不深的焊缝严重磨损,削弱了耙管强度。在这种情况下经常采用钢丝拉石头的方法清理耙头,超过耙管薄弱部位的屈服强度极限,加大了耙管上方焊接的裂纹。

三、事故责任分析及处理

1、雷某是清理耙头现场指挥者,疏忽大意,站在起吊的耙头上作业,违反了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起重物上禁止站人),发生意外造成死亡,对此起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由于雷某已经死亡,不追究其责任。

2、船舶领导对船员的安全教育不够,制止违章作业的态度不坚决,对船员在无防护栏的舷侧不穿救生衣,站在起吊的耙头上进行违章作业的行为监管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

四、事故整改措施

在公司范围内进行事故通报,开展“安全为我,我要安全”为主题的专项安全活动。要求广大职工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在任何时候对安全工作都不能存有侥幸心理、丝毫的疏忽和麻痹大意,要加强船舶基础管理,制定和完善各项操作规程,加大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能,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开展安全教育,加强个人安全防护意识和互相保护意识,提高员工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及安全措施的自觉性,坚决抵制不良的作业习惯。

2、加强对设备的检查,建立档案作好记录。特别是要加强对施工设备重要部位、关键环节等的安全检查,掌握设备的损耗周期,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做好维护保养,及时消除隐患。

3、改善案基支持。对交由厂家加工修理的重要设备和关键部件,主管人员要向修理厂家技术交底,提出工艺、质量要求和质量验收方法,并做好过程监控和质量验收,保证产品质量。

4、重新对船舶耙头清理作业进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进行装备改良,修改作业操作规程,完善安全控制措施。如:在甲板上做一个耙头承托的支座;在操作规程中增加“耙头清理作业人员不能站在吊起的耙头上、下面”等内容。

5、根据施工特点制定安全措施,做好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监督,杜绝“三违”现象,确保作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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