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定州天鹭新能源有限公司“3·20”淹溺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3月06日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定州天鹭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9日,注册资金8000万元,现有员工276人。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法人代表:杨雪岗;营业执照注册号:130600400003919;经营范围:生产甲醇、液氧、杂醇油(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12月8日),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易燃液体甲醇、杂戊醇、压缩气体及液化氧的批发。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过程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4年3月20日上午,甲醇二车间8#凉水塔风扇维修结束,于上午11时左右回装到位。13时40分左右,甲醇二车间循环水岗位工张宁用对讲机呼叫电工给8#风扇接线。13时58分,电工康明、张潮辉,循环水工张宁来到凉水塔顶,康明、张潮辉到风筒内给风机接线,张宁在旁监护。14时22分,接线完毕,需要试车,康明、张潮辉下到循环水配电室送电,送电完毕后,电工通知张宁开车。张宁在塔顶启动按钮,电动机保护器跳闸。电工断电检查,未发现配电柜故障,电工通知张宁再试一次。张宁再次在塔顶启动按钮开车,电动机保护器再次跳闸。电工断电后拉出配电柜抽屉确认排除电器故障因素,怀疑凉水塔风扇存在卡滞现象,然后通过对讲机通知张宁检查风机扇叶。14时28分左右,电工康明用对讲机呼叫张宁询问检查结果,没有应答,连续几次呼叫,仍没有应答。康明走出配电室到凉水塔上查看,张潮辉随后也到外面查看。康明到凉水塔发现填料层有个大洞,怀疑张宁可能坠落,立即用对讲机呼叫公辅岗位人员及其他人员在水池周围和凉水塔顶寻找,14时40分左右,在循环水池东北角发现了张宁,遂即将张宁救起。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用救护车将张宁送往河北省第七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16时30分河北省第七医院确认死亡,随即公司将情况报定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定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立即安排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并将事故情况上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定州市人民政府。

  (二)事故救援过程。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采用氧气苏生器、心肺复苏等急救手段对张宁实施急救并通知车间工程师万祥荣,万祥荣到现场后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第一时间通知安全部、公司领导。15时15分左右,救护车将张宁送往河北省第七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16时30分河北省第七医院确认死亡。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张宁在作业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过程中未系安全带,导致其从凉水塔14.2米高处坠落到水池淹溺死亡。

  (二)间接原因。

  1.定州天鹭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在无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监护的情况下,操作人员未系安全带,擅自进入风筒作业。

  2.定州天鹭新能源有限公司隐患排查不到位。风扇检修平台防护栏杆高度不符合(GB4053.3-2009)安全要求,实际高度0.83米。隐患排查中未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

  3.定州天鹭新能源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对日常安全监管不到位,没有达到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存在死角盲区。

  (三)事故性质。

  这起事故为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