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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福兴祥物流有限公司“9.10”一人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淮安区人民政府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12月07日

2021年9月10日10点左右,位于淮安区华西路以南、经十五路以东,淮安福兴祥物流有限公司华东供应链及现代物流总部基地项目,作业人员在高处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致一人死亡事故。为了查明事故原因,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和淮安区政府对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授权,区政府成立由区应急管理局、监察委、公安分局、总工会等部门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了区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本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事故进行了认真细致地调查、取证和分析,现形成调查报告如下:

一、相关单位概况

1、建设单位:淮安福兴祥物流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曹莉娟,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8年8月16日,住所:淮安市淮安区经济开发区华西路8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03MA1X2DPJX5,经营范围:普通货物道路运输(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食品生产、销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日用百货、针织品、纺织品、化妆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黄金珠宝饰品、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生鲜肉销售;货物仓储服务(危化品除外);农产品收购(粮食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总承包单位:青岛鲁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王世鹏,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整,成立日期:2014年7月7日,住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营海工业园八号路北、海尔大道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3962756168,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不含特种设备)、土石方工程、桥梁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消防工程、环保工程、电力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道路施工及维护,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以上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节能建筑(含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混凝土预制构件制造,金属及塑料门窗制造、安装,货物专用运输,建筑机械销售、租赁,建筑工程咨询,物业管理,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塑胶跑道、篮球场、网球场、塑胶人造草皮铺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单位于2019年3月29日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及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证书编号为D337139626,有效期至2021年8月30日。

3、分包单位:淮安腾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汤红卫,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成立日期:2019年5月6日,住所:淮安市淮安区山阳街道南湾村三组1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03MA1YBK5J1U,经营范围:建筑劳务分包;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古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路桥工程、土石方工程、钢结构工程、弱电工程、管道工程、通讯工程施工;水电安装、维修、改造(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除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家政服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监理单位:淮安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蒋铭,注册资本:877万元整,成立日期:2000年1月27日,住所:淮安市淮安区西长街28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037186260290,经营范围: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工程概况

淮安福兴祥物流有限公司华东区供应链及现代物流总部基地项目,由青岛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兴建。2018年12月19日,该项目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确定项目法人单位:淮安福兴祥物流有限公司,项目代码:2018-320803-59-03-575157。2019年4月24日,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招标,2019年6月10日,由淮安福兴祥物流有限公司向青岛鲁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发了《中标通知书》。由青岛宜居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前期与相关部门土地交付、现场土建、水电、消防、设备等工程的招标、工期计划实施情况及施工相关手续办理。淮安福兴祥物流有限公司、青岛宜居置业有限公司均属于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020年10月20日,淮安福兴祥物流有限公司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淮安福兴祥物流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淮安福兴祥物流有限公司华东区供应链及现代物流总部基地项目1#常温物流库、2#常温物流库、1#电商仓库、2#电商仓库、地下车库。建设地址:华西路以南、经十五路以东、刘伶台路以西,建设规模:127792.33㎡,合同工期959天,合同价格:24620万元。

2019年6月29日,淮安福兴祥物流有限公司与青岛鲁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确定工程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项目经理为王世鹏,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7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工程总日历天数:731天,实际竣工日期为2021年7月30日。

2019年7月16日,淮安福兴祥物流有限公司与淮安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确定总监理工程师为刘月林,注册号:00403851/32011237,监理酬金:126.9万元。

2021年6月23日,经淮安福兴祥物流有限公司申请,淮安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同意终止该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并向企业下发《建设工程终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2021年7月30日,青岛鲁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淮安福兴祥物流有限公司华东区供应链及现代物流总部基地项目施工结束,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分别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签字盖章。2021年8月1日,监理部退场,8月3日,经区行政审批中心审批,监理人员从淮安市建筑市场监理信用管理平台解锁。

2019年12月27日,青岛鲁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淮安腾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程专业承包合同(电气)》,合同中确定由淮安腾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包工程图纸范围内所有电气工程,包含照明系统、动力系统、弱点系统。合同中约定因淮安腾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施工质量造成的返修,均在保修范围内,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贰年。

三、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1年9月10日7时,淮安腾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汤红卫安排工人吴龙军和王志飞二人在淮安福兴祥物流有限公司华东区供应链及现代物流总部基地项目地下一层制冷机房内从事配管作业。吴龙军和王志飞二人使用升降车升至离地约4米处进行作业,上午10时20分左右,吴龙军从升降车攀爬至制冷机房内离地约4米处的排烟管道上方,致使排烟管道坍塌,吴龙军从高处坠落至地面,现场工人拨打了120,将吴龙军送至淮安市淮安医院进行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善后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单位联合进行应急处置,组织善后处理,目前善后处理工作已经结束,赔偿协议价为165万元人民币。

吴龙军(死者),男,汉族,1993年12月25日出生,住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顺河镇双墩村三组,身份证号:320803199312254615。

四、事故相关单位调查情况

(一)淮安福兴祥物流有限公司调查情况

经查,淮安福兴祥物流有限公司项目总负责人为于波,现场负责人为徐以前。淮安福兴祥物流有限公司每周召开例会,对施工进度、现场安全进行督促,提供了甲方例会纪要以及会议签到表,不定期组织施工单位到现场巡查,提供了今年八、九月份的工作日报。

(二)淮安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调查情况

经查,淮安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编制了《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组建了项目监理部;审查了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各类施工方案;审查了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应急预案》;审查了分包单位的资质和资格。

监理部在大型机械搭、拆;脚手架搭、拆;洞口临边防护;高空作业;临时用电设施等方面,均进行了监理安全交底,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每周两次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一次安全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巡查记录表的形式要求整改。每月发一份《联系单》(安全类),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

(三)青岛鲁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调查情况

经查,青岛鲁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的项目经理为王世鹏,执行项目经理为高玉宾。

青岛鲁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提供了日常隐患排查以及项目安全会议记录台账资料,提供了项目水电安装部分的施工方案。但该公司未按相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入场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如实记录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四)淮安腾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调查情况

经查,淮安腾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为该公司法人汤红卫。

淮安腾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聘用无证人员从事高处作业;未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该公司法人汤红卫为该公司在项目上的实际负责人,汤红卫在明知吴龙军(死者)无登高作业证的情况下,仍然安排吴龙军(死者)从事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现场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未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经查,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今年以来印发了《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规定》、《开发区管委会领导2021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等文件,明确了12个局室(所)、分局的安全管理职责和领导班子成员年度重点工作,同时在实行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开发区每1名工作人员分别挂钩3家,共将219家重点企业挂钩到人。逐层、逐级、逐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经查,今年上半年,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开发区内在建项目逐一过堂,重点检查了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及项目矛盾收集。今年下半年,多次组织对在建工地的安全检查,对部分单位进行了处罚。全年配合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雷霆行动”督察组对开发区面上工程进行普查,检查项目15次,提供了相关的检查台账。

五、事故发生原因、性质和等级

(一)事故发生原因

1、直接原因

(1)吴龙军(死者)无证从事高处作业,在作业过程中擅自攀爬排烟管道,致使排烟管道坍塌,最终导致吴龙军从高处坠落至地面死亡。

(2)汤红卫作为该公司在项目上的实际负责人,在明知吴龙军(死者)无登高作业证的情况下,仍然安排吴龙军(死者)从事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现场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1)淮安腾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聘用无证人员从事登高作业;未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青岛鲁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相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入场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如实记录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二)事故性质和等级

经调查认定,淮安福兴祥物流有限公司“9.10”一人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该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65万元人民币,事故等级为一般事故。

六、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

(一)单位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

1、淮安腾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未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作出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2、青岛鲁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相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入场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如实记录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作出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人员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

1、汤红卫,淮安腾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该公司在项目上的实际现场负责人,在明知吴龙军(死者)无登高作业证的情况下,仍然安排吴龙军(死者)从事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现场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区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王世鹏,青岛鲁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作为该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力,未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其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1、淮安腾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应从事故中吸取深刻的教训,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确保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现场安全措施和作业人员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及使用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防止再次发生事故。

2、青岛鲁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要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要加强对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3、淮安福兴祥物流有限公司要进一步履行好建设方责任,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近期要对淮安福兴祥物流有限公司华东供应链及现代物流总部基地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4、开发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在建项目工程的安全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辖区内施工单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近期要对辖区内在建项目工程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重点开展三方面检查:一是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制定及落实情况;二是检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开展情况;三是检查项目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与检修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到位,确保辖区内企业的生产安全。


淮安福兴祥物流有限公司“9.10”一人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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