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况
1.事故发生时间:2004年4月
2.事故发生单位:某教学楼工地
3.起重设备类型:塔式起重机
4.作业特点:塔机安装过程中
5.事故类型:塔帽、上回转台,平衡臂坠落
6.事故危害程度:3人死亡
二、事故过程简介
2004年4月,某教学楼工地在QTG20型塔机安装过程中,当平衡臂根部与塔身铰接完毕后,利用自身卷扬机起升平衡臂。当平衡臂拉到水平位置时,回转台5个连接螺栓有1个螺母脱落,4个断裂,导致塔帽、上回转台平衡臂及3名工人自25m高度同时坠落,3名工人死亡。
三、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塔机上回转台连接螺栓数量按标准应为22个实际上只安装了5个,螺栓数量严重不足,连接强度不够。
2.间接原因
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没有任何安装方案,擅自组织无资质人员安装塔机,违规施工作业工程甲方与不具备建筑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自然人达成口头协议,未建立任何安全制度,未对有关人员进行任何安全教育和培训,擅自开工建设项目有关建设管理、监理单位未尽职责,未审查塔机安装单位、人员的相应资质及方案。
3.主要原因
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违规施工作业22个连接螺栓只安装了5个,连接强度不够工程甲方将起重机安装工程包给不具备安装资质的自然人,且未签订安全施工合同:有关建设管理、监理单位未尽职责,未审查塔机安装单位、人员的相应资质及方案等因素。
四、事故结论
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违规施工作业,2个连接螺栓只安装了5个,连接强度不够,造成事故。
工程甲方将起重机安装工程包给不具备安装资质的自然人,且未签订安全施工合同,留下事故隐患。
有关建设管理、监理单位未尽职责,未审查塔机安装单位、人员的相应资质及方案,未能防止事故发生。
五、事故预防措施
(1)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从事起重机械的安装施工。
(2)明确现场施工管理责任,对承包或转包的施工单位强化安全管理,制定起重机械安装方案。
(3)明确各管理部门职责,加强对建筑工地起重机械使用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加强对操作人员资格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