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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式起重机吊钩坠落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6月04日

一、事故概况

1.事故发生时间:2003年2月

2.事故发生单位:某有限公司

3.起重设备类型:门式起重机

4.作业特点:吊胶合板

5.事故类型:冲顶,钢丝绳被拉断,吊物坠落

6.事故危害程度:1人死亡

二、事故过程简介

2003年2月某日8时,某有限公司胶合板开槽组的甲、乙等人在做开槽、码放胶合板的工作。由于乙到车间只有1个多月,只能做一些码放胶合板等辅助工作。10时,甲、乙两人共同用起吊钢丝绳捆好一垛胶合板后,甲继续从事开槽工作,乙擅自开动门式起重机将捆好的胶合板吊运至离开槽处20m的成品堆放地点,拟将胶合板码放到另一垛高1.84m的胶合板上面。为便于叉车运胶合板,需要在高1.84m的胶合板上垫两块方木,在乙准备垫方木时,胶合板已升到乙的头顶上方。乙未注意到顶部胶合板升高位置,却手握起重机操纵开关使吊物继续升高,造成吊物冲顶,钢丝绳被拉断,吊物坠落,将乙冲撞跌落到地面,在送医院途中死亡。


三、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乙不懂安全操作规程,错误地进入吊物下方起升吊物:无上升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

2.间接原因

设备无技术资料,未经有关部门检验,未注册登记。

3.主要原因

乙不懂安全操作规程,无证上岗操作,违章作业,进入吊物下方起升吊物:起重机无上升限位开关设备无技术资料,未经有关部门检验,未注册登记:无安全操作规程,设备存在无上升限位开关等隐患未进行处理。

四、事故结论

事故单位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允许无证人员上岗操作起重机,无安全操作规程,设备存在无上升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等严重隐患,导致事故发生乙不懂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造成事故。

设备安全技术管理有漏洞,无技术资料,未经有关部门检验,未注册登记,留下事故隐患。

五、事故预防措施

(1)在用的起重机应向有关部门申报检验,进行注册登记,领取检验合格标志。

(2)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3)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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