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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一八九五文化产业创意园“3.19”高处坠落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03月21日

1)事故经过
2013年3月19日,位于港闸区唐闸镇的南通一八九五文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一八九五文化产业创意园14号展厅内,上海某公司施工人员在安装电动遮阳帘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60万元
3月19日上午9︰00许,陈明志、唐兴海、张茂学、史建军4名人员在一八九五创意园14号展厅内从事玻璃屋顶电动智能遮阳窗帘安装施工作业。唐兴海、张茂学、史建军三人在屋顶横梁上使用可移动的挂梯来安装电动窗帘部件,陈明志在地面负责通过绳索传递窗帘部件,4人在展厅内由东向西分段安装电动窗帘固定部件。上午10︰00许,展厅中部偏东一段的电动窗帘固定部件已基本安装结束,史建军1人带着挂梯在屋顶横梁(非承重装饰梁)上由东向西移动,为安装下一电动窗帘部件做准备,当史建军从横梁上移动时,横梁西侧的搭接处突然松动脱离,史建军从约7米高处的横梁上坠落。事故发生后,陈明志迅速拔打“120”和“110”报警,并报告一八九五公司和上海帘畅公司相关领导。“120”救护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对史建军进行抢救,因其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2)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施工作业人员在横梁上移动时,横梁西侧搭接处突然松动滑脱,致施工人员失稳坠落,是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1)安装施工承包人未采取搭设脚手架等安全防护措施,未配齐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施工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违法使用无登高作业证人员从事登高作业。
(2)施工安装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无登高作业证,冒险从事登高作业。
(3)工程施工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将施工安装任务承包给不具备登高作业条件的人员安装。
(4)业主单位未履行好安全监管责任,对施工队伍和施工人员进场施工把关不严。
(3)事故性质
这是一起违反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违法使用无登高作业证人员从事登高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所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
(1)该公司要全面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一八九五公司要重视工程承包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强化公司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排查和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到位。
(3)南通置业集团要切实履行出资人的安全生产法定责任,督促下属子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堵塞漏洞,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同时,根据市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南通市国资委应继续加强对出资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出资企业履行好安全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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