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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空坠落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10月05日

作业阶段:油漆检查
事故类型:高处坠落
主要事故原因: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人员伤亡情况:重伤1人


一、事故概况
2006年×月×日,在装配车间,涂装公司油漆检查员王某某检验龙门吊轮胎支腿箱体与上横梁箱体内部的涂装质量。支腿箱体内部检查结束后,王某某由上横梁人孔中出来,双手攀住人孔边,用脚掂住上平台的栏杆纵身向上平台跳去,由于跳落时产生的冲击力导致固定隔栅板的细铁丝(图纸要求隔栅板应用安全钩固定)断裂,隔栅板瞬间产生滑移倾斜坠落,王某某脚下落空从大梁接线箱上平台上坠落到下平台(高度约16米左右)。事故发生后,公司迅速用登高车将王某某接下平台送当地医院急救诊治,经诊断,右股骨骨折和脊椎骨第四节骨折。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施工队未按图纸要求用安全钩将隔栅板固定,而是用细铁丝进行临时固定,质量不符合要求,王某某从人孔中出来由上而下往上平台跳落时产生的巨大冲击力使绑扎隔栅板的细铁丝崩断,隔栅板产生滑移倾斜坠落,导致王某某脚下落空从上平台坠落,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通过对产品设计图纸进行分析,大梁接线箱平台上配备的两块隔栅板接缝处缺同一角架支撑点,致使隔栅板产生滑移,是事故的间接原因。
3、主要原因
涂装公司油漆检验员王某某在支腿箱体内沿着扶梯由下往上进行涂装质量检验工作结束后,贪图方便,直接由上横梁人孔出来(无任何保护措施,没系安全带)冒险跳到大梁接线箱平台,严重违反了高空作业有关规定,属违章作业,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三、事故责任分析及处理
1、涂装公司油漆检验员王某某检验支腿箱内涂装质量后,贪图方便,未按原路安全返回,直接从横梁人孔中出来,在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从大梁接线箱平台纵身跳落,严重违反了高空作业有关规定,属违章作业,对此事故应负主要责任。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第十一条第15款之规定,处罚人民币200元。
2、施工队未严格按照安装图纸要求用安全钩对大梁接线箱平台隔栅板进行固定,而是用细铁丝临时固定,其强度远不如安全钩,导致大梁接线箱平台隔栅板存在安全隐患,对此事故应负一定责任。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第十条第14款规定,处罚人民币1000元。
3、涂装公司负责人在布置工作的同时,未及时布置安全工作,对员工高空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交底不清,安全教育不够,使员工安全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应负有管理责任。按照《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第十条第4款,处罚人民币2000元。
四、事故整改措施
1、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举一反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严禁在登高作业中翻越栏杆,严禁在操作平台上跳跃等,杜绝“三违”现象。
2、加强技术管理,在平台框架结构设计上增加防滑措施,提高隔栅板的安全性。
3、制定公司《“隔栅板”施工规范》,隔栅板的安装与固定必须满足规范要求,确保平台安全、可靠。
4、在布置生产的同时,布置安全工作,在作业过程中加强对隔栅板的可靠性与个人劳防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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