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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梯失稳坠落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10月05日

作业阶段:设备安装
事故类型:高处坠落
主要事故原因:安全设施缺少或有缺陷
人员伤亡情况:重伤1人


一、事故概况
2005年×月×日,施工队起重工詹某某等3人安装门机人字架斜梯。斜梯安装到位后,斜梯固定螺栓未紧固时,詹某某站在斜梯上进行拆卸吊具卸克。因斜梯未完全紧固产生晃动,致使詹某某从斜梯上失稳坠落到机房顶部。事后装配车间立即派车送往医院进行抢救治疗,经诊断,詹某某脊椎骨L12节压缩性骨裂。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起重工詹某某在斜梯固定螺栓没有完全紧固情况下,站在斜梯上进行拆卸吊具卸克作业,斜梯晃动造成詹某某高处坠落。
2、间接原因
施工队缺乏对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生产作业现场安全检查不到位,在斜梯还没有完全固定及安全措施未落实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3、主要原因
起重工詹某某自身安全意识淡薄,又缺乏基本的起重安全知识,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事故责任分析及处理
1、承包门机安装工程的施工队,在安排起重工詹某某等人安装作业时,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要求交底不清,对作业人员教育不够,对现场安全监督不力,对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负有管理责任。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第十条第4款之规定,给予施工队罚款4000元人民币。
2、起重工詹某某在作业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起重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对这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第十一条第14款之规定,给予詹某某罚款200元人民币。
四、事故整改措施
1、认真吸取教训,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举一反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外来施工队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对安全技术措施要认真做好交底工作,进一步规范员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要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力度,杜绝“三违”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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