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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操作规程 未系安全带坠落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10月05日

作业阶段:高空作业
事故类型:高处坠落
主要事故原因: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人员伤亡情况:死亡1人

一、事故概况
2006年×月×日,协作单位施工人员苏某某等2人在大桥工程N1承台0#块支撑架下捆绑、吊运材料。工作完毕后,在没有人安排的情况下,苏某某自行上到N1承台0#块支撑架上面,协助钢结构班组长廖某某等3人从事工字钢安装工作。苏某某未系安全带站在平台边协助廖某某等吊运工字钢,廖某某也未督促其系好安全带。由于工字钢是单条钢丝绳吊运摆动较大,苏某某在平台边探身到平台外,没有抓住工字钢,重心失稳,从N1承台0#块支架平台上面坠落到下面承台通道的安全防护棚上,再跌落到承台的通道上。项目部立即将苏某某送当地医院,因伤重抢救无效,于3天后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1)苏某某思想麻痹,安全意识不强。在高空作业平台上,在未做好任何个人安全防护的情况下,就从事高处起重安装作业,严重违反了高处作业必须系(挂扣)好安全带的规定,是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钢结构班组负责人廖某某缺乏安全生产管理思想,施工现场防护措施不完善、不到位,对员工违章作业熟视无睹,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事故的间接原因
(1)项目部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现场工区负责人、工长对高处作业安全措施防范工作没有落实。
(2)虽然项目部已对作业班组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但经常性的教育、宣传开展不够,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思想不浓,发现违章现象没人制止。
(3)钢结构班组负责人廖某某,明知苏某某上平台后未系好安全带进行工作,廖某某没有及时制止,是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责任分析及处理
经事故认定,协作单位安全工作管理不到位,作业人员不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项目部负有连带责任。
1、协作单位总经理对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不严,导致事故的发生,应负这起事故的主要领导责任,给予人民币5000元的处罚。
2、协作单位委派到大桥负责钢结构施工的管理和安全生产负责人李某某,未按项目部“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要再次对钢结构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思想教育”的规定,对作业人员没有进行第二次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思想教育,应对这起事故负有一定责任,给予人民币1500元的处罚。
3、钢结构班组长廖某某,看到苏某某在没有系好安全带的情况下作业,也未及时制止,应负这起事故的直接责任。给予人民币1800元的处罚。
4、死者苏某某,在没有人安排其工作的情况下,私自上到0#块支撑架上面作业,安全带未系(挂扣)好就进行操作,严重违反了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的规定,是发生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本应对其进行重罚,但考虑到其是这次事故的受害者,免于经济处罚。
5、工区负责人虽然在拆除、安装0#块平台支撑架时交代作业人员要系好安全带,但安全工作落实不到位,应对这起事故负有监管不力的管理责任,给予人民币500元的处罚。
6、负责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的专职安全员,虽然制定了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和高处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但监督检查的力度不够,负事故监督检查不够的责任,给予人民币200元的处罚。
7、项目部领导班子在这次事故中,也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项目经理,给予人民币300元的处罚;管生产副经理,给予人民币250元的处罚。
四、事故整改措施
1、事故发生后,项目部于当天下午就全线停止施工(共一天半时间),以工区为单位重新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人员再次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主要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纪律)和安全思想教育,对发生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吸取教训,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
2、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由各部门、工区和各分包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安全检查小组,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安全工作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监督管理是否到位,通过检查,坚决整改不安全隐患,完善安全防范规章制度和应急机制,并明确到人,特别是对高处作业临边防护和个人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的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制定专人限期进行整改,以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3、重新制定高处临边防护和个人作业防护的安全(处罚)规定,对未做好高处临边防护措施和个人作业防护用品的施工队及人员给予重罚,以遏制安全生产中的“常见病”。
4、加强对塔吊司机、起重指挥的安全思想教育,统一指挥信号,同租赁公司一起对塔吊司机进行技能知识培训,提高塔吊司机的操作水平,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在操作中做到稳、慢,使重物能平稳安装。
5、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检查力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如:高处临边设置防护栏,挂(围)安全网;支撑平台下方挂安全兜网;施工人员在高处作业全部系好安全带,并将安全带挂(扣)在作业的上方。施工人员到工地前,主管技术员在栈桥入口处检查安全帽、安全带的佩戴情况,工程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巡查,发现隐患立即纠正。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作业人员,项目部给予教育或经济处罚,对屡教不改的人员给予清退,以确保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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