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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登高板登杆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人身死亡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3月29日

2005年1月30日,某市供电局作业人员在使用登高板登杆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人身死亡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5年1月30日,某市供电局进行lOkV灵山1122线路停电工作。工作负责人裘X X带领工作班人员余X x(58岁)等2人(均为村电工),到现场实施停电操作。按照分工余X x上灵山1122线4号杆操作,裘x x现场监护。当余X X采用登高板登到距地面约6m时,因体力不支不慎坠落。事故发生后,余X X被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余X X年龄偏大,在用登高板登杆过程中,体力不支,不慎坠落。
三、暴露出的问题
作业组织不力,人员安排不合理。登杆作业属于劳动强度较大的体力劳动,安排登杆作业人员时未对人员的健康状况、精神状态进行了解。
四、此类作业一般安全工作要求
1.在作业前,要了解人员的健康状况、精神状态,合理安排登杆人员。
2.登杆过程中要正确使用登高工具,上下杆塔、高空移动中不能脱离安全带保护。无论使用脚扣或登高板登杆都必须精力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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