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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供电分公司“9.5”触电、高坠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9月06日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11年9月5日7时50分,发供电分公司供电工区副主任丁某在本单位早碰头会上安排“刘马线2#线614线路明日送电,今日检修工段对该线路进行送电前的巡线检查”。8时10分左右,检修工段班前会上,检修工段长张某安排由他本人带领一班长陈某、二班长冯某进行614线路巡线检查。
8时20分左右,三人开始对614线路进行巡线检查。9时左右,张某和冯某到5#管塔至配电室的电缆沟去检查,安排陈某在井口外监护。张某和冯某检查完电缆出来后,发现陈某不在井口附近,便向3#管塔走去,在走到3#管塔附近厕所拐角处时,听到“哎呀”一声,随后发现陈某从3#管塔处摔了下来,头部触地。张某和冯某赶紧上前查看,发现情况严重,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送至阳煤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陈某攀爬上带有两趟6kV高压带电线路的铁塔上检查线路,右手触及615线路引流线,被电击从铁塔上摔落地面,致脑损伤死亡,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巡检员安全意识薄弱,自保、互保意识不强;操作工登高作业未办理工作票,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未佩戴专业防护用品,未查明线路带电情况,违章作业;监护人员不严格履行监护职责,对违章行为制止不力,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供电工区对线路检查工作安排不细致,技术交底不清;线路验收不严不细,工作人员对线路情况不了解,线路上没有悬挂标示标牌,现场管理存在漏洞,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4、安全培训教育不够,针对性不强,手指口述落实不到位,规范化、标准化操作执行不力,是造成事故的又一重要原因。
三、防范措施
1、立即对现有线路健全完善标示标牌,今后新建线路投入运行前,要按照电力规程的规定认真组织验收,确保线路标识牌和安全标志齐全,在安全运行条件符合规程要求的情况下,方可投入运行。
2、对线路巡检时,严格现场作业票管理制度,严禁在未办理工作票手续、未制定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登高带电作业。
3、组织公司全体干部职工认真研究和深刻反思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和强化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全面提升员工安全素质,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4、严格落实“手指口述”工作程序,扎实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切实做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
5、加强职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操作水平和自保互保意识,并强化联保责任制的落实,使每一位职工都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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