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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7”高处坠落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5月14日

 事故时间:2013年9月27日8时15分
事故类别:高处坠落
伤亡情况:一人重伤
事故概况:
2013年9月27日上午8点15分,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宁公司发生1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重伤。
事故经过:
2013年9月27日上午7:50分,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宁公司物流配送中心650成品组召开班前会,交代了安全作业注意事项,安排行车工张XX负责3#行车操作,约8时05分会议结束。约8时10分,张XX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携带工具,到现场进行行车点检。但由于3#行车被棒线厂650车间借用,摆放在该车间收集区的上下行车楼梯口处,张XX只能到棒线厂650车间收集区开行车。约8时20分,张XX上到行车摆放好随身携带的点检工具,准备关闭行车小门时,被棒线厂650车间行车工操作13#行车碰撞到3#行车,导致张XX从距地面4.92米高度的操作室平台坠落。8:30分棒线厂650车间现场人员将伤者送到云南省第四人民医院(昆钢医院)救治,接到张XX受伤的信息后,公司领导、安监部、安全环保能源部、物流配送中心分两路到现场了解情况和到医院组织救治。
事故原因:
棒线厂650车间丁班行车组职工唐XX用13#行车推3#行车,违章作业,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由于当事人张XX本人在医院救治,无法获得当事人对事发情况的描述,事故调查组依据事故现场情况(行车碰撞痕迹、伤者坠落地面位置、伤者安全帽撞裂、伤者受伤部位)以及所在班组职工的回忆、650车间职工的问询、伤者事发的图片等,初步判定650车间行车工操作13#行车碰撞到3#行车,导致张XX从距地面4.92米高度的操作室平台坠落(事故现场:张XX携带的点检工具摆放在行车操作室门口平台,行车小门未关闭,3#行车被撞击停放在离楼梯口约1.5米处,伤者张XX坠落地面在操作室平台前1米左右,行车有被撞击产生的新鲜痕迹)。
预防措施:
1、棒线厂及时召开安委会,对厂属车间、科室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集中学习安宁公司关于重申行车作业规范的通知。要求车间、科室负责人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找隐患,及时整改,防范事故。
2、责成650车间加强管理,督促班组认真开好班前班后会,强化周二安全学习,精心操作,规范作业,做到行车工地面交接班,严格坚持“十不吊”,坚决杜绝推车、撞车、开老爷车等习惯性违章作业行为。
3、责成650车间丁班行车组职工唐XX对此次事故写出深刻认识,抄写行车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100遍上报厂安全环保科,在全厂范围内通报批评。督促其提高安全意识,牢记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坚决杜绝违章操作。
4、责成650车间丁班行车组组长王X智抄写安全职责50遍,督促其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强化班组安全基础管理。 

5、责成650车间行车工抄写岗位安全操作规程10遍,牢记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作业,杜绝“三违”。
6、加强班组对行车使用管理,严格执行650车间借用行车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制度,交接行车签字确认,班组行车工严禁到650车间开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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