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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高处坠落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3月08日

2004年10月8日15时10分许,某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钻井工程公司40537钻井队在双阳地区昌30井安装井架过程中,发生了一起高处坠落事故,经抢救无效造成1人死亡。
        一、事故经过
        第二钻井工程公司40537钻井队有在册职工44人,配备了安全副队长、HSE驻井监督。
        2004年10月8日15时10分左右,40537队在双阳地区昌30井从事设备组装施工,此设备为JC45钻机改造后第一次出厂组装。该井队钻工马某负责指挥其他2名钻工安装起井架大绳作业,吊装过程中,由于起井架大绳没有入起井架滑轮,马某爬到人字梁上部起井架滑轮处,搬动起井架大绳入滑轮槽,操作完毕后,马某立即从井架人字梁梯子往下下,当下至距钻台面2.5米处时,左手捂头,右手把着梯子,晃了两下,从人字梁梯子上坠下,头部磕在钻台面上(头部带有安全帽),井队立即将伤者送往双阳区医院经检查诊断为左侧颅骨骨折,颅内出血,院方立即组织实施开颅手术,手术后,伤者始终处于昏迷状态,于10月11日21点33分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马某在医院抢救时医生发现患有高血压病症,不宜从事高空作业,在作业过程中突然发病,血压升高,头部眩晕,坠落到钻台,是造成此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马某从井架人字梁梯子往下下时,手没有抓牢梯子,从人字梁梯子上坠下,是造成此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管理原因
        1、基层队“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和贯彻不彻底。马某患有高血压病症,不宜从事高空作业,基层队没有掌握,在他登高作业时没有制止,说明该单位职业健康工作抓的不好,在职工健康体检时,有漏检现象。
        2、日常的安全管理和培训教育不到位。此起事故的发生,充分反映了40537队日常的安全管理和培训教育工作薄弱、不得利,员工的风险意识不高,尽管该队作业人员都经过了操作规程、安全基础知识以及应急措施方面的培训,但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识险、避险能力不强,说明风险管理和培训教育不到位工作不到位。
        三、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一)事故再次提醒我们,“健康代表安全,健康才能安全,安全构建幸福”。进一步加强岗位工人的健康管理,是确保安全生产所必须实施的重要工作,只有不断强化“HSE”管理理念,才能促进各项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
        (二)要加强员工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及时掌握其病史,对于患有高血压等不宜登高作业的,严禁登高作业。
        (三)加强岗位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教育,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HSE《作业指导书》和HSE《作业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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