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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未达技术要求 电工检修时坠落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9月01日

  一、事故经过

  2008年2月的一天,某钢铁公司型钢厂中型维修车间维电班长曾某,与本班组电工隋某正在检查该车间29#起重机故障。该起重机于2005年1月出厂,产品名称为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型号为QC-16×28.5×16A8(额定重量16吨、跨度28.5米、工作级别A8),于2005年3月19日安装竣工。并通过了相关检验单位的起重机安全技术检测站,有检验、注册登记手续以及设备使用证,定期检验时间为2007年3月19日。两人边走边检查做记录,可当两人行至该起重机主梁导电侧走台上时,曾某与走台第四块花纹钢板忽然一同坠落,坠落处离地面有8.4米高的距离,隋某当即呼救,可送医院后曾某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事后经调查,坠落的花纹钢板四周有6条焊缝为新开裂痕迹,26条焊缝脱落痕迹陈旧,而且焊缝焊接高度、长度及间距等未达图样技术要求,在检修维护该起重机时并未发现并及时修复走台花纹钢板的开裂焊缝,这是导致曾某坠地的直接原因。
  2、该公司设备检查走过场,不认真。未发现并即时修复走台花纹钢板的开裂焊缝,未对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对其潜在的安全隐患和危险因素认识不足。
  3、该产品的生产企业技术不达标,导致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在市场上流通,购买企业在选购产品时也没用多做调查比较。

  三、防范措施

  1、企业要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特别要加强对起重设备的点检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全面排查起重设备的安全走台,及时排除生产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2、加强特种设备的检查,防止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在市场上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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