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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护支腿未拉出 未许可吊装翻车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1月21日

事故经过:2008年6月18日,炼油检修分公司管焊一班拉运钢管去炼油厂石蜡成型车间进行暖气线改造。进行卸车过程,导致吊运管线晃动,车辆向右侧翻,随车吊大梁及吊臂部分变形。
事故原因:
1、司机在吊运管线前没有检查吊物所处状态是否符合起吊要求,在有人提醒随吊车支腿尚未拉出进行支护的情况下,单凭个人意愿盲目进行吊运作业,严重违反了随车吊操作规程,是导致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作业申请和RAP作业票上并无吊装项目,钢管采用人工装卸方式,随车吊仅作为运输工具。但在实际作业中,作业人员擅自扩大作业范围,图省事,私自使用随车吊进行吊装作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3、监护人员没有严格落实职责,对超出RAP作业票范围的违章吊装作业,未坚决制止,反而协助司机进行。
防范措施和教训:
1、加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2、严格执行起重吊装作业规范。
3、加强施工作业组织管理,事先制定安全方案或交底。
4、加强监护人员安全意识和责任心教育。
5、RAP票控制图标要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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