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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丰庆路加气站气瓶爆炸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18日

 2004年2月13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在郑州市丰庆路汽车加气站,郑州大成出租车公司司机高四行驾驶豫AT6894富康车和另一位驾驶出租车司机王秀英同时到丰庆路加气站给汽车加气。两人共用一台加气机,高四行在西侧,王秀英在东侧。加气站充装工罗会喜过来为两辆车加气。在加气前,高四行和王秀英对罗会喜说明这两辆车使用的都是新罐,并把他俩的气瓶合格证和说明书给了罗会喜(该证系第一次换小瓶的证件,改换大瓶后,改装人未随出租车一同去加气)。罗会喜拿到说明书和合格证后,喊来带班班长刘志恒,对刘志恒说:“你看这是新罐,咋弄?”刘志恒说:“先拿合格证登记。”罗会喜就把合格证给了刘志恒。刘志恒说:“先试试压。”然后罗会喜就加了1立方多气,停了一下后又开始加气,当加到2立方多时,高四行听到车里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就问罗会喜是怎么回事?罗会喜说:“没事,新罐都是这样”。这样一直继续加,当加到8立方时又发出响声。高四行问罗会喜:“不碍事吧?”罗会喜说:“不碍事”。当加到12立方时加满了,罗会喜说:“这正常”。正说着,突然听到“嘣”的一声,气瓶突然爆炸。
  
  此时,加气站内共停放9辆汽车,其中富康出租车5辆,公交车4辆。豫AT6894富康车位于东侧北端第二车道处,其左后侧全部因爆炸炸开,车头完好,该车顶炸飞至东南侧3.4米处,左侧后门炸飞至4.2米处,车内天然气气瓶底座炸飞至西北侧17.3米处。充装工罗会喜头南脚北仰卧在豫AT6894车尾左侧,身体已被烧焦。110、120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组织灭火、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事故原因】
  
  (1)众通双燃料汽车加装部技术主管方晓东,未按照生产厂家的安装规定要求对气瓶抽真空,对事故的发生应负直接责任;
  
  (2)众通汽车改装有限公司负责人涂光钱,工作失职,没有受过安全培训,对安装工人是否受过培训不清楚,对事故的发生应负一定的责任。
  
  【防范措施】
  
  (1)加强气瓶改装企业的监管力度,各岗位人员应按相关要求培训,持证上岗;
  
  (2)加强加气站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对情况不明的气瓶禁止加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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