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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长江港务有限公司码头“3•31”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12月24日

2018年3月31日22时20分,常熟长江港务有限公司码头1号泊位,常熟市宏源货运有限公司工人在进行锂辉石粉灌包作业时,料斗架突然坍塌,4名工人被锂辉石粉掩埋,1人当场死亡,3人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苏州市政府成立了常熟长江港务有限公司码头“3•31”较大坍塌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名单见附件一),市安监局局长焦亚飞任调查组组长,市安监、公安、交通、质监、总工会、长航公安局苏州分局和常熟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邀请市纪委监察委、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事故当事人及事故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对事发地点进行实地勘查,并聘请专家组对事故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通过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的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常熟长江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港务),注册地址:常熟经济开发区兴港路36号2幢,注册资本:4350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健华,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15546859533。经营范围:港口经营;集装箱拼装拆箱;房屋租赁;普通货运、专用运输及大型物件运输;国际运输代理业务。
常熟兴华港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华港口),注册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港镇兴华港区一路1号,注册资本:3274万美元;法定代表人:PATRICK NG BEE SOON(黄健华),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1608250075C。经营范围:经营码头、运输、仓储、危险化学品仓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和《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所列范围经营)、工业建设业务、房地产及相关服务项目。
常熟市宏源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货运),注册地址:常熟经济开发区富华路3号1幢配套用房B三楼308、309、310室,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志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15939113196。经营范围:普通货运;港口经营(限《港口经营许可证》所列经营范围经营)。
常熟市涟江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涟江物流),注册地址:常熟市兴港路36号,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孙晋侠,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13983602400。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大型物件运输(一类),货物装卸(含物流服务),国内货运代理,物流信息咨询;钢材、木材、绑扎材料销售。
常熟长江港务有限公司发起人为常熟市滨江城市建设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3月28日,常熟兴华港口有限公司向常熟市滨江城市建设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常熟长江港务有限公司90%的股权,成为常熟长江港务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在实际经营中,常熟兴华港口有限公司和常熟长江港务有限公司合用领导班子和管理体系。常熟市宏源货运有限公司和常熟市涟江物流有限公司是常熟长江港务有限公司的劳务外包单位,安排员工按照常熟长江港务有限公司布置的工作任务进行作业,作业过程由常熟长江港务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和监督。
(二)船舶及载货信息
    中国香港籍“微风岛 OCTBREEZE ISLAND”轮,船长179.97米,总吨(GRT)23264吨,净吨(NRT)12134吨,满载重吨(DWT)38278吨,于2018年3月10日从装货港澳大利亚班布里出发,航次号12A,依次停靠南通、镇江、张家港后,于2018年3月31日17时24分,靠妥长江港务1号泊位,靠泊时3舱载有散装锂辉石5750.7吨,该货物为白色粉状固体散货,密度约为1.6t/m3。
    (三)装卸设备信息
    PC01门机产权单位为长江港务,门机委托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进行检测,最近一次于2016年11月3日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编号:CS-QD(4710)-2016-3322),检测结论为合格,有效期至2018年9月。门机所配备抓斗的设计技术参数显示容积为10m3。
料斗产权单位为兴华港口,制造时间为2005年7月10日。2013年,兴华港口和长江港务签订协议,将料斗从兴华港口移至长江港务1号泊位使用,明确由长江港务负责日常管理。涉事料斗容积为87.23m³,满仓锂辉石料重143.06吨。
(四)港口装卸作业
2018年3月31日19时40分,长江港务开始组织卸货作业。涟江物流承包门机装卸作业,由该公司门机驾驶员孙建负责。宏源货运承包现场包装作业。根据现场作业条件,只有操作抓斗的门机驾驶员能观测并控制料斗内的货量。
(五)作业现场
事故作业现场在码头平台南面并行布置有两个料斗,距离码头后沿约2m布置。涉事料斗位于东侧,另外一个小料斗位于西侧,两料斗间距约10m,涉事料斗距离门机约25m。具体位置如下图:


图1  作业现场设备分布图
(六)工艺流程
    物料由门机抓斗抓取至料斗后,特殊设计的料斗结构使物料在无附加机械外力的作用下,依靠自重(势能)自上而下进入包装设备。包装设备与分料装置直接连接,包装机操作人员的工作区域位于料斗正下方。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18年3月31日18时30分,宏源货运夜班班组接班。19时左右,宏源货运现场负责人陈雪东安排员工工作内容。沈卫良、周建栋、曹培云、钱建江、唐良前、解辉6人在码头上工作,钱学新被安排在仓库工作。19时40分,陈雪东让6人去涉事料斗架下方进行灌包工作。涉事料斗架下方有两个出料口,一个在北侧、一个在南侧,6名灌包工分成两组,每个出料口各有3个人进行灌包。涉事料斗架旁边还有一个小料斗架,小料斗架下方也有6名灌包工,是涟江物流的员工,两个料斗架间距约10m。
    灌包前由1名长江港务的工作人员对涉事料斗架下方的包装机进行开机调试,包装机正常工作后,灌包工就进行灌包作业。两人配合将空袋子套到出料口上,料斗架下方有卡箍将袋口箍在出料口处,料斗出料口向袋子内出料(设备具有自动计量功能,出料达到1吨时出料口自动关闭)。之后操作按钮将卡箍松开,一起将灌包好的包装袋沿着斜坡推到平台下面,另一人用绳子将袋口系住。如此再灌装下一包。灌包好4包后,由码头上的叉车将物料装到货车上。
灌包工灌包过程中,门机驾驶员孙建(涟江物流员工)操作门机将船舱内的锂辉石抓到料斗内部。孙建需向两个料斗进行投料,确保料斗里的料不中断。
当天22时18分至23分,门机驾驶员对涉事料斗进行了2次加料。此时,料斗西北角物料较多,料斗载荷分布欠均匀。料斗内物料量在可装载量的80-90%左右(重约114.45-128.754吨),且有偏载情况。再次加料时,随着抓斗物料的放出,料斗承载量近乎处于最大值,偏载现象有所加剧,料斗东侧北端撕裂,北侧料斗壁板与承载横梁脱离、东北侧支撑柱失稳,料斗架倾覆。料斗架及料斗内的锂辉石粉将在料斗架下方作业的钱建江、沈卫良、周建栋、曹培云4人掩埋,唐良前、解辉2人及时逃出未受伤。
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80万元。
1.钱建江,男,52周岁,常熟市宏源货运有限公司工人,江苏常熟人,身份证号码:320520196603133238。
2.沈卫良,男,53周岁,常熟市宏源货运有限公司工人,江苏常熟人,身份证号码:320520196508143235。
3.周建栋,男,52周岁,常熟市宏源货运有限公司工人,江苏常熟人,身份证号码:320520196603263219。
4.曹培云,男,54周岁,常熟市宏源货运有限公司工人,江苏常熟人,身份证号码:320520196407292733。
四、事故发生原因
(一)直接原因
料斗架长期在低周交变载荷作用下致使横梁与料斗壁焊缝开裂;当料斗装载锂辉石近乎满仓且有一定偏载时,东北角承载横梁首先撕裂,北侧料斗壁与承载横梁完全脱离,最终导致料斗架失稳倾覆,料斗架及其中的锂辉石粉将在料斗架下方作业的4人掩埋,致其死亡。
   (二)间接原因
1.常熟长江港务有限公司未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现场作业管理严重缺失,门机作业未安排人员现场指挥。
2.常熟长江港务有限公司与常熟兴华港口有限公司合用领导班子和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混乱,存在制度缺陷。
3.常熟长江港务有限公司料斗架维修、保养、定期检查工作流于形式,料斗长期处于沿江露天环境使用,主支撑结构件锈蚀严重,部分承载结构脱焊现象严重,料斗承载能力及稳定性大大降低。料斗数次修缮维修时,将料斗壁与承载横梁连接方式由原工字钢与料斗壁焊接,部分改变为料斗壁通过搭接板工字钢连接,改变钢结构梁(柱)承载体系,加剧部分承载结构局部应力集中。对包装机操作人员在料斗正下方作业的情况,未进行风险评估。
    4.常熟市涟江物流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对作业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
5.常熟市港口局(口岸办)组织对港区企业的日常检查不到位,对事故企业长期存在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混乱情况没有督促整改,未能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行业监管不到位。
    6.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理应承担属地监管职责,港区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不力。常熟经开区安环局作为经开区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安环委的综合协调部门,应该承担属地监管职责,但经开区安环局对港区企业的日常巡查和监管不到位,属地监管职责没有履行到位。
(三)事故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常熟长江港务有限公司码头“3•31”较大坍塌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对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1.辜卓群,常熟长江港务有限公司总裁,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认真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例会流于形式,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徐磊,常熟长江港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主持公司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接受主持公司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任命后,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认真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周伟达,常熟长江港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分管设备部,在任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对分管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对该公司设备部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问题失察,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朱竞勇,常熟长江港务有限公司安全部经理,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未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按照要求制定相关操作规范,组织开展培训不到位,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何军民,常熟长江港务有限公司设备部经理,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料斗架维修、保养、定期检查工作流于形式,对料斗架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未采取措施,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问责的组织和人员
1.孔贯轶,中共党员,常熟市港口局安全监督科科长,作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人,对港区企业的日常检查工作不够细致,隐患排查不够有力,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管责任,建议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魏刚,中共党员,常熟市港口局港政管理科科长,作为港口作业现场监管部门负责人,对港区企业安全生产重视不够,港政日常巡查不到位,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管责任,建议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3.姚哲翊,中共党员,常熟市口岸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对港区组织企业非标设备的检查工作不够重视,对事故企业长期存在的管理机制混乱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并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整改,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4.王奕,中共党员,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环局长,对落实属地监管职责认识不到位,未将港区企业纳入检查计划,对港区企业未能进行有效监管,在2017年港区发生亡人事故后,未加强对港区企业的监督检察,属地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5.赵东方,中共党员,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作为属地安全生产工作的分管领导,对港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足,督促检查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常熟市政府对其作警示约谈。
6.建议常熟市港口局(口岸办)向常熟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三)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人员
1.常熟长江港务有限公司,未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不到位,公司管理体系混乱,对料斗架维修、保养、定期检查工作流于形式,对劳务外包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苏州市安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建议行业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称号。
2.辜卓群,常熟长江港务有限公司总裁,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认真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管理体系混乱的现状未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苏州市安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3.常熟市涟江物流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对作业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苏州市安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针对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为认真吸取这起事故的深刻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提出如下整改建议:
1.常熟长江港务有限公司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理顺公司管理体系,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加强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监管,认真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对公司全体员工、相关方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应急能力进行持续的培训教育。
2.常熟长江港务有限公司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对于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确保生产作业条件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3.常熟长江港务有限公司要加强设备管理,对工艺设计存在缺陷的设备进行整改。特别是对所有非标设备进行全面的风险隐患排查,聘请设备专家或专业检测机构对存在风险较大的设备进行评估。
4.常熟市涟江物流有限公司要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做好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管工作。
5.常熟市港口局(口岸办)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大对港区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对港区企业存在的生产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混乱情况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要进行严格的处罚。
6.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职责,重视港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设置专门的港区企业监管部门或明确部门履行港区企业监管工作。加大对港区企业的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监管力度,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故。


    附件一:常熟长江港务有限公司码头“3•31”较大坍塌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

                      常熟长江港务有限公司码头“3•31”
                             较大坍塌事故调查组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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