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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盛世恒瑞劳务分包有限公司“4·26”一般坍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9月12日

2019年4月26日12时40分左右,吉林省盛世恒瑞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简称吉林盛世恒瑞公司),在拆除鞍钢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鞍钢房产集团公司)原房产二公司办公楼三楼走廊间壁墙施工中,力工王兆胜(男,56岁)被整体倒塌的墙体(高3米×宽2米×厚0.24米)砸压在下面,当即死亡。

事故发生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单位派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纪委监委、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了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聘请专家深入事故现场勘查和技术分析,通过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措施及整改建议。形成调查报告如下:

一、 企业概况及工程情况

(一)企业概况

1、盛世恒瑞公司

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高家店镇街内招商楼二楼201室。成立于2017年3月20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孔祥斌。注册资本壹仟万元。经营范围:建筑劳务分包;劳务服务信息咨询;建筑施工;物业服务;机械电气设备安装维护;钢结构制作安装。

2、鞍钢房产建设有限公司第一建筑工程分公司(简称房产一公司)

位于鞍山市铁东区南中华路396号。成立日期:1988年4月27日。隶属于鞍钢房产集团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负责人:栗忠华。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建筑机电安装;钢结构工程;地基基础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预拌混凝土;自动化设备仪表安装;建筑物室外清洗;建筑材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汽车修理;房屋、设备、周转材料出租;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二)工程情况

鞍钢房产集团公司安排下属单位房产一公司,对原房产二公司的办公楼进行维修改造。2019年4月19日,房产一公司又与吉林盛世恒瑞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合同编号FJYGSLWO28-201904),将此维修改造工程发包给吉林盛世恒瑞公司。同时签订了《工程分包安全协议》,协议中明确了双方各自的安全职责。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一)事故经过

2019年4月25日,吉林盛世恒瑞公司项目负责人翁奎良,从立山区劳务市场临时雇佣了力工王兆胜、张绍刚两人,并于当天来到施工现场进行工作任务确认,同时对王兆胜、张绍刚进行了安全交底。

26日上午,王兆胜、张绍刚在施工现场干了些零活。午饭后,两人开始对三楼走廊内的一堵间壁墙体(高3米×宽2米×厚0.24米,由砖砌筑)进行拆除。王兆胜和张绍刚在墙体的南侧,张绍刚用风镐进行拆除作业,王兆胜在距离张绍刚一步远处进行指挥和监护。张绍刚首先拆分了墙体的上部,然后拆分了墙体的右侧。12时40分左右,当张绍刚在拆分墙体的底部时,张绍刚突然听到王兆胜喊快跑,张绍刚扔下风镐快速后撤逃离现场,墙体突然向其二人方向整体倒塌,倒塌的墙体将王兆胜砸压在下面。

(二)事故的应急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张绍刚立即打电话向翁奎良报告,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几分钟后,在该办公楼的人员赶到现场施救,没有搬动坍塌的墙体,有人拨打了119救援电话,119救援人员到场后将王兆胜救出,经120医护人员诊查,王兆胜已经死亡。

三、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王兆胜、张绍刚拆除间壁墙方式违规。拆分间壁墙上部(与顶棚连接处)、右侧(与右侧墙体连接处),使间壁墙失去了上部、右侧的拉力;拆分底部(与地面接触处),使间壁墙失稳,重心偏移,造成整体倾倒,违反了《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147-2016)第5.1.3条:“当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严禁采用底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和《(拆除作业)施工安全交底》第7条:“拆除烟囱、砖柱、独墙、间壁等,应先检查深度,从上往下逐层拆除,禁止采取在底部掏空,然后推到的野蛮施工方式”的规定,是造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吉林盛世恒瑞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有缺陷。一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强化和落实不到位,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二是对临时雇佣的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致使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素质低下,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三是教育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交底、安全操作规程不到位,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四是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四十三条规定,是导致该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吉林盛世恒瑞公司“4·26”坍塌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1、王兆胜,吉林盛世恒瑞公司力工。指挥和监护张绍刚进行间壁墙拆除作业。安全意识淡薄,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较弱,违反了《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147-2016)和《(拆除作业)施工安全交底》的规定,是造成该起事故的直接责任者。鉴于其在事故中已死亡,建议不予追究其责任。

2、张绍刚,吉林盛世恒瑞公司力工。安全意识淡薄,在拆除间壁墙时,未按安全交底、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违反《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147-2016)和《(拆除作业)施工安全交底》的规定,在该起事故中负有责任,建议吉林盛世恒瑞公司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翁奎良,吉林盛世恒瑞公司项目负责人。是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临时雇佣的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不到位;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不到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在该起事故中负有主要负责人管理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建议市应急局对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吉林盛世恒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强化和落实不到位;对临时雇佣的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教育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交底、安全操作规程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二十二、二十五、四十一、四十三条之规定,建议市应急局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规定,对其处以22万元的罚款。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建议

(一)吉林盛世恒瑞公司。一是要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练掌握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坚决杜绝违章、冒险、习惯性作业行为。二是加大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对工程的每个环节进行排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时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不留后患。

(二)房产一公司。要加强对相关方安全监管工作。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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