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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罐车违章焊接作业导致的爆炸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12月22日

2004年2月9日11时10分许,在广西南宁市友谊公路宁正加油站旁的汽车修理车间,一辆油罐车在修理过程中突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

一、事故经过

2004年2月9日11时10分许,在广西南宁市友谊公路宁正加油站旁的汽车修理车间,一辆新油罐车为了方便卸油,正在加装后底阀。在进行焊接时,突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

事故发生后,油罐车爆炸的气流将该加油站近130m2的汽车修理车间炸得一片狼藉,车体的各种碎片散落了一地,修理车间的玻璃碎片飞进了十多米远的加油站,而油罐车的车头前盖则冲天飞出约100m,将路旁一棵碗口粗的树木拦腰截断后,又重重砸在一座凉亭上。事故发生后,120急救中心、南宁市交警五大队、南宁市消防队等单位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在爆炸现场,1人当场死亡,1人在现场经医务人员抢救半小时后,终因伤势过重死亡。另1名重伤者即司机李某被火速送往医院救治。

二、事故原因分析

据初步调查,这是一起由违章焊割操作引起的恶性事故。发生爆炸的油罐车是刚刚购进的一辆新车,为了方便卸油,2名电工和1名司机正在车间里为新油罐车加装后底阀,然而3人却没有按照正确的方法处理罐内残油,致使乙炔切割的火花引燃了罐体内积聚的混合气体,引发爆炸。幸好该油罐车为空罐车,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

三、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在进行油罐车改造过程中,由于未进行彻底清洗,引起罐体内积聚的混合气体爆炸事故屡见不鲜,类似的事故案例很多。造成事故的原因多数是麻痹大意,凭感觉认为不会发生爆炸,动火前没有进行气体分析,用不可靠的感觉代替可靠的科学分析。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化工企业,应加强安全教育,用事故案例告诫驾驶人员不能冒险作业,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

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维修管理上,最好是指定本企业的修理车厂,不要随意找街头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动用明火维修装运过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罐(槽)车,要执行动火审批制度,作业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测爆分析和安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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