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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厂原料仓库保管不善脱氧剂遇水燃烧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12月22日

2001年7月4日,某钢厂原料仓库着火,火灾持续了24小时,造成库房坍塌,原料烧毁,经济损失严重。

一、事故经过

7月4日阴雨天气,倾盆大雨下至傍晚仍然没停位于某钢厂附近的原料仓库突然一声闷响,随后黑烟滚滚,瞬间火焰冲天。消防部门接到报警后及时赶到现场,组织进行扑救,但由于不明着火原因,用水扑救,火势反而越来越大。消防部门在搞清着火原因后,停止用水扑救,采取其他办法,扑救24小时后,大火方才扑灭。

二、事故原因分析

原料仓库是为钢厂生产储备原料的主要库房,在着火地点堆放着复合脱氧剂约50t由于反应生成的大量气体、热量积聚在堆放的脱氧剂中不能及时排除,同时分解放出的热量已大于乙炔的自燃点305℃,从而导致脱氧剂燃烧,进而导致库房燃烧。

经现场勘察,脱氧剂的包装十分混乱,包装上既无产品名称,又无防潮设施,并且无产品使用、保管说明书,给仓库保管带来极大不便。脱氧剂是易潮品,受潮后将失效,不但起不到脱氧效果,而且还将污染钢水,使钢水质量下降,钢中气泡增多,严重的可造成废品。仓库保管员在保管过程中,由于不了解脱氧剂的功能,随意将其堆放在潮湿漏雨的半露天库内,难以保证其性能不受损害,而且还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这起事故属于可以避免的事故,只要采购人员、库房管理人员认真细致一点,责任心强一点,事故就有可能不会发生。应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1.采购人员在购买产品时,应对供货方在供货时提出必要的质量要求,并且对货物运输、包装质量提出要求;同时要求供货方提供产品使用、保管说明书,便于了解保管注意事项及产品性能,以保证产品功效。

2.厂方应对产品的包装质量、内在质量进行定期检验,提出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拒收;同时针对产品使用后的情况、脱氧效果等性能进行定期抽检,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确保产品质量。

3.企业在不断改造、更新主体设备的同时,不要忽略对库房等附属设施的投入。如果附属设施不完善,可能会导致原燃材料的质量下降,从而导致产品质量下降,影响整体效益。

4.加强仓库保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保管人员业务技术水平,增强责任心,并且加强与消防部门的联系,主动介绍本企业原燃材料的性能,以便在火灾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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