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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汽油管线泄漏导致下水道汽油爆炸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12月22日

2000年1月27日13时30分,广西石油公司贵港分公司由于埋地汽油管线泄漏跑油并部分进入下水道,被在附近施工的一名好事民工用打火机点火试油引起燃烧爆炸,造成8人死亡,17人受伤,公路严重毁坏。

一、事故经过

广西石油公司贵港分公司,从1油库通过地下管道输送50t汽油至2油库,地下输油管长有600m经过贵港市政府旁边的南梧公路。当日上午8时左右,贵港市政府旁边的中幸商店一值班职工发现店内地面上有汽油,该职工打开店门一看,发现门前下水道排水孔处正在往外冒汽油,其马上拨打“119”“110”报警贵港市消防支队接到报警后立即出动3辆消防车和3辆指挥车。

消防官兵迅速查明,漏油的是贵港市石油公司1#油库向2油库输油的管道,当时地面冒出的汽油有近20cm高,泄出的汽油正泄入四周的下水道。这时,在场的消防人员知道,仅管道里就有汽油40t,而两边连着两个油库,库存大量汽油,一旦爆炸,后果不堪设想。支队长一边命令赶到现场的官兵用泥土堵住泄出的汽油,一边指挥附近的群众疏散。消防中队队长则用电话通知贵港石油公司停止泵油,关闭输油管,又叫供电部门停止向该区域送电。

由于泄出的汽油越来越多,用泥土再也堵不住了这时,消防官兵发现,在泄油口不远

处正有一个水泥销售店,支队长又命令搬来水泥,用水泥堵,用了50包水泥,才将泄出的汽油控制住。

在十多分钟内,巡警、交警和贵港石油公司的职工赶来了。贵港市黎副市长迅速赶到现场后,立即找到消防、交警、巡警和石油公司的现场负责人,组成现场临时抢险指挥部。当时现场的空气中汽油含量很高,大大超过爆炸极限,随时可能发生爆炸。经过短时间的调查后查明,泄油是地下输油管爆裂所致。除地面冒出的汽油外,从附近两个相隔15m远的通信电缆检修井中也发现了大量泄出的汽油。

现场临时指挥部当即命令交警马上封锁南梧公路和324线,严禁任何车辆、行人入内,巡警负责疏散现场附近的单位和街道人员,并通知周围群众严禁用火,消防人员和石油公司的职工把主要人力投入到抽油和清除地表汽油的工作中。消防技术人员用爆炸气体检测仪还测出,沿南梧公路和324线的下水道已有足够引起爆炸的气体。指挥部马上又组织人力将沿线的地下水钢盖打开,又调来消防雾状水枪,在现场上空喷洒水雾,以增加空气湿度。抽油不能用电动泵,贵港石油公司只好用手摇泵抽油,速度很慢。海军油库得知险情后,迅速调来了防爆油泵,抽油速度加快了。

中午1时过后,地下的泄油已基本抽干,地表的泄油也被石油公司的职工吸尽。这时,连续奋战数小时的人们才端起早已到达现场的盒饭泄油现场的西侧约1.5km处是贵港市工商银行在建商住小区,从南梧公路沿该商住小区有一条明沟通往后面的池塘,港北公安分局巡警大队已发现明沟中有泄漏的汽油,即派出警员到沟边进行巡逻。

池塘旁一间小屋处有一个泄水口。13时30分许,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农民黄某来到小屋背面,他看到泄水口的水表面有汽油污,就想试着点一下燃不燃,谁知他打了一下打火机,随着就“嘭”的一声燃了起来,明沟里的汽油立即爆燃,火柱高达十余米,顷刻间,又响起了一连串沉闷的爆炸声,泄油现场周围的下水道覆盖板一瞬间被炸开,一块下水道钢盖“嘭”地跳起十多米高,正在经过泄油现场的两辆机动车被掀翻,沿南梧公路和324线的下水道炸开了100多米,下水道上厚约40cm的钢筋水泥结构公路路面被爆开了3处,南梧公路和324线路面断裂。

与此同时,明沟引起的大火引燃了沟边民工搭起的工棚,由于工棚都是用竹子和油毡搭盖的,瞬间即起了大火,烟火高达十余米,消防人员调动5辆消防车投入救火,大火直到下午4时才被扑灭,所幸无人员伤亡。

当人们把目光转移到南梧公路和324线沿线时,发现2km长的排水道被炸坏,公路上3辆汽车、10辆摩托车和数辆自行车被掀翻或破坏。在324线与南梧公路的交界处,强烈的爆炸掀翻了跨越下水道的路面,5名还没有吃完盒饭的石油公司职工被掀起的盖板压在下面,港北公安分局门口2名等工作的妇女被炸飞的石板砸中,1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据统计,这场惨剧共造成8人死亡,17人受伤爆炸发生后,指挥部调来工程机械,相继挖出死者尸体,最后一具尸体于1月28日凌晨1时40分被挖出。

二、事故原因分析

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南梧公路龙宝宾馆路段埋地输油管线焊缝开裂漏油,被好事民工用打火机点火试油所致。

三、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在用输油管道都要进行定期检测,以防止漏油事故的发生。定期检测的项目分为外部检测、重点检测和全部检测。检测周期应根据管道的技术状况和使用条件,由使用单位自行确定。但每季度至少应进行一次外部检测;I、Ⅱ、Ⅲ类管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重点检测;Ⅳ、V类管道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重点检测;各类管道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经过一次全面检测,确认只有轻微腐蚀和冲刷(蚀的管道,下次全面检测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九年。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油气管道输送安全管理规定》第四章管道检测中规定:1.油气管道分为一般检测(外观检测)和全面检测。

(1)一般检测内容包括管道损伤及变形、管道防腐层和绝热层、管道附件和安全装置、管道防护带和覆土、管道标志桩、锚固墩测试桩、围栅、拉索、标志牌等(2)全面检测内容包括一般检测的所有内容和管道测厚、土壤腐蚀性参数测试、杂散电流测试、管道监控系统检查及管内腐蚀介质测试。

2.油气管道应按检测周期进行检测。一般检测应每年至少一次;在新建管道投产三年内应进行全面检测,以后视管道运行安全状况每五年检测一次,最长不超过八年检测一次;对停用一年以上再启用的管道应进行全面检测;对多次发生事故、防腐层损坏严重、修复和改造后、受自然灾害破坏以及投用超过十五年的管道,全面检测周期应适当缩短。

3.油气管道在检测前应制订详细的检测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4.从事无损检测的人员应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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