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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风化工厂二苯甲酮反应釜爆炸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12月22日

2001年11月7日,重庆长风化工厂一车间二苯甲酮工段2光化釜发生爆炸火灾,事故造成3人死亡,7人受伤,1599m2的厂房倒塌,部分设备和原料、半成品损坏,直接经济损失70余万元。

一、事故经过

二苯甲酮(H3COCH3)是一种重要的工业原料,是苯(CH)和光气(cOCl2)在催

化剂三氯化铝的作用下反应而成。

2001年11月7日,重庆长风化工厂一车间二苯甲酮工段,由于工作人员在2光化釜检修后恢复生产时,未按工艺要求加光气,而是在温度偏低时加入光气过量,反应不够充分,导致反应釜内积聚过多的光气,当釜内温度升高后,光气与苯发生剧烈反应,釜内压力升高,使尾气管超压破裂漏气,含苯物料与管壁摩擦产生静电,引燃已达到爆炸浓度极限的苯蒸气,发生爆炸燃烧。事故造成3人死亡,7人受伤,1599m2的厂房倒塌,部分设备和原料、半成品损坏,直接经济损失70余万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现场剧毒、爆炸物品多。与火灾现场毗邻的是危险品库,存有大量的剧毒、遇火易爆炸等物品。如光气是一种剧毒物质,浓度为3~5×10-时刺激眼和喉,引起咳嗽;在25×10-6浓度下接触30~60分钟,有生命危险;在50×10-浓度下,短时间可致人死亡。

苯、甲醇等遇明火、高温极易燃烧爆炸,增大了现场的危害程度。

2.燃烧猛烈,多次爆燃。由于光化釜内压力大于0.5mpa,内有2t苯,喷发出的苯引起猛烈燃烧,火灾现场及临近的物料桶先后发生5次爆燃,爆炸将邻近的包装间的墙体炸塌,消防人员不能接近现场施救。

3.事故后果的严重性。如果光气全部泄漏,毒害面积可达30多平方公里,将危害整个重庆市长寿城区的居民,危及上百万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三、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1.化工生产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严格的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措施。

2.对关键岗位的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并且持证上岗,避免误操作引起的事故。

3.对反应釜等压力容器必须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验,对容易发生泄漏的容器焊缝和接管焊缝应进行无损探伤,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

4.存在光气泄漏的场所应安装氨喷淋设施,在光气发生泄漏时紧急喷淋,以避免造成大量人员伤亡,氨喷淋设施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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