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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某化肥厂管道破裂氢气外泄爆炸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12月22日

2001年2月27日16时45分,江苏省盐城市某化肥厂合成车间管道突然破裂,引起氢气外泄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26人受伤。

一、事故经过

2001年2月27日16时45分,江苏省盐城市某化肥厂合成车间管道突然破裂,随即氢气大量泄漏。厂领导立即命令操作工关闭主阀、附阀,全厂紧急停车。大约5分钟后,正当有关人员紧张讨论如何处理事故时,合成车间突然发生爆炸,在面积千余平方米的爆炸中心区,合成车间近10m高的厂房被炸成一片废墟,附近厂房数百扇窗户上的玻璃全部震碎,爆炸致使合成车间当场死亡3人,另有2人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26人受伤。

二、事故原因分析

在这起事故中,当管道破裂大量氢气泄漏后,已经具备了爆炸的客观条件。根据爆炸理论,可燃气体在空气中燃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可燃气体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浓度达到爆炸极限,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管道破裂后,氢气大量泄漏,立即形成易燃易爆混合气体,并迅速扩散。氢气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为4%~75%,其浓度达到18.3%~59%就会发生爆轰。二是有能够点燃爆炸性混合气体的点火源。当氢气从管道中大量泄漏喷出时,氢气和管道破裂部位急剧摩擦,产生高静电压。当静电荷积聚到一定量时,就会击穿空气介质对接地体放电,产生静电火花,从而引起爆炸。

三、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这起事故的发生,主要在于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存在缺陷,未能及时发现管道隐藏的事故隐患,也未能及时维护更换。在防范措施上:

1.需要切实加强设备的安全管理,对容易造成腐蚀、破损的管道、阀门等,要定期进行技术分析和系统检漏,并利用设备周期大检修之际彻底检修。

2.在工厂防火防爆区内严禁明火,进入该区域人员应穿防静电服或纯棉工作服;在该区域内严禁使用手机等通信设备;防火防爆区内电气设备包括照明灯具、开关应为防爆型,电线绝缘良好、接头牢靠;防火防爆区内严禁存在暴露的热物体。

3.加强相关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提高职工对有关设备危险性的认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规程。

4.制订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在这起事故中,如果能及时撤出生产人员,就会减少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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