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某钢铁公司制氧厂制氧机燃爆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12月22日

2000年8月21日零时10分,国内某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制氧厂11500m3制氧机发生燃爆事故,造成22人死亡,24人受伤,其中重伤7人,部分厂房坍塌,部分设备受损,直接财产损失320多万元。

一、事故经过

2000年8月,某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和环保“一控双达标”的要求,计划从8月21日零时起,进行为期4~5天的以炼钢转炉除尘设备改造、连铸机高效化改造为中心的全面计划检修,安排制氧厂3台制氧机同步分别检修。8月10日下达了《设备检修计划表》,安排1#1500m3制氧机于21日零时至21日16时检修,由制氧厂二车间和维修车间负责;21500m3制氧机于21日16时至23日8时检修;3200m3制氧机于23日3

时至24日8时检修。计划分别对3台制氧机依次进行大加温,并进行有关设备和阀门等的小修或更换。检修前,对参与检修人员进行了一般的安全教育,要求在现场严禁吸烟和动火,要穿戴劳保用品。

这次制氧机停机检修,由制氧厂分管设备的副厂长负责检修前的准备工作,由制氧厂分管生产及安全的副厂长(在事故中受伤)负并现场组织,生产安保科科长(在事故中受伤)、安全员(在事故中死亡)、运行二车间主任(在事故中死亡)、运行二车间副主任(事故中受伤)、维修车间副主任(在事故中死亡)及维修人员参加。

8月20日23时40分,指挥人员安排停1#1500m3机组并排放液氧。21日零时,公司扒珠光砂人员26人及检修人员10人陆续进入修现场,加上已在现场当班的17人(因检修需要,空压机运行),现场共有53人。当时制氧厂2名维修人员正在拆空分塔人孔螺钉(还剩6只没拆完),公司项目经理(在事故中受伤)指挥劳务人员对空分塔周边的缝用编织袋填塞。在1#制氧机操作室指挥的副厂长,打电话通知3200m3制氧机停止使用外购液氧。21日零时10分,当维修人员拆人孔螺钉还剩2只时,突然火光一闪,随即一声巨响,

发生了爆炸事故。爆炸使在场的53人中,死22人,伤24人,造成厂房六跨三面砖砌墙体及二楼混凝土楼板坍塌,厂房柱子倾斜,房顶制板倒塌,主厂房外的偏跨也随之倒塌,配电室及主控室内电气、仪表设施损坏,1#空压机电动机、膨胀机及油站等损坏,空分塔冷箱板骨架及上下塔支撑部分断裂,冷箱板底部北面已凹进,塔内设备部分倾斜。

、事故原因分析

这起事故是由于有关人员违反国家有关法规、规章酿成的重大责任事故。

1.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经专家组调查分析查明,公司1#1500m3室内制氧机燃爆事故现场,因同时具备助燃物、可燃物及着火源燃爆三要素,酿成燃爆事故。其中,助燃物为排放液氧所造成的富氧空气;可燃物为膨胀机、空压机油箱的油雾及油着火源为1空压机电动机油浸纸动力电缆端头爬电,在富氧环境中产生火花,引燃油浸纸。

液氧排放操作不当。空分工(均在事故中死亡)排放液氧时操作不当,排放速度过快,造成检修现场氧气浓度过大又来不及散发,形成富氧状态,直接为燃爆提供了一个条件(助燃物)。公司制氧厂《工艺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排液氧时,“应做到液体均衡蒸发”,因为排氧过快,没有达到要求,而使氧气积聚,来不及蒸发和散发。

2.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检修前,制氧厂没有按规定制定和报审《检修安全报告书》,致使安全措施不落实,是酿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在检修前,制氧厂仅于8月10日编制了《设备检修计划表》,对检修项目及时间做了安排,安全要求仅在表后的说明中写了一句:“具体检修工作由检修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施工安全。”而《检修安全报告书》至8月21日上午事故发生后才由车间拟写,制氧厂副厂长签字,但未报公司审批。而按照要求,《检修安全报告书》应提前一天报公司安环部、生产部。

由于《检修安全报告书》没有及时制定,人员安排等就没有具体的技术和安全要求。检修现场组织指挥不严密,扒珠光砂人员进入现场过早,是伤亡扩大的重要原因。按照程序,扒珠光砂人员应在液氧排净、人孔螺钉拆完后才可进入现场操作。这次检修,扒珠光砂人员于24日零时全部进入现场时,排液氧才进行20分钟(20日23时40分到21日零时),而人孔螺钉还有6只没有拆完。到21日零时10分燃爆发生时,还有2只人孔螺钉没拆完。如果扒珠光砂人员在人孔螺钉全部拆完后进入现场,时间在21日零时10分以后,事故发生时他们就在厂外,就不会造成这么大的伤亡。

设备陈旧老化、超期服役,工艺装备落后是事故发生的客观原因。制氧机空分设备是由河南开封空分设备厂于1971年制造的,1973年安装,1977年11月投产至今。同类设备的使用寿命在15~20年,而该制氧机已使用23年,明显是超期服役。室内空分油箱设在膨胀机、空压机旁,油浸绝缘纸电缆和液氧排入方式,都是落后的装备和工艺,留下了事故隐患。这次事故,由于室内空分,明沟排液氧和油箱设在空压机旁,形成富氧(助燃物)和润滑油蒸气(可燃物),而油浸绝缘纸电缆则为爬电现象的产生提供了条件,爬电引起小火花,导致引燃电缆中的油浸绝缘纸而形成明火。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够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够落实,安全教育内容有欠缺,劳动力管理不够严格,是造成事故的深层次原因。

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虽然比较健全,但到了车间班组就不够完善,如没有形成富氧区的防范和治理措施等。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够,如制氧厂设备管理和检修安全责任就没有落实到人。安全培训针对性较差,劳务人员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过于笼统。对劳务公司提供的劳动力没有明确的体能、技能要求,这次参加检修就有6人没有签订劳务协议,属“临时抓夫”。安全管理、培训和劳动力管理上存在漏洞。

三、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这起事故的主要教训:一是检修准备工作抢时间、赶进度,现场组织不够科学、严密。

这次排放液氧时间过短,在现场安全条件未得到确认的情况下,维修前准备工作(扒珠光砂)人员过早进人现场,造成了事故死伤人员的增多。二是设备陈旧老化、超期服役,工艺装备落后,埋下了事故隐患。

对这起事故,公司领导要吸取事故教训,思想上要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全面加强企业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应采取的整改措施主要有:

1.应当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尽管任务重、压力大,但在设备不安全的情况下,一定要改善设备后再生产,否则适得其反。

2.对全厂老旧设备进行一次全面“诊治”,登记造册,严格实行设备管理责任制,所有设备使用、维修的责任都要落实到人。

3.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劳动力管理,形成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网络,防患于未然。

4.举一反三,在全厂各个环节全面加强安全管理,重点是设备管理和现场管理。堵塞管理漏洞,消除事故隐患,无论是检修现场还是生产现场,都要做到井然有序,严禁危险的“交叉作业”,以促进全公司生产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科学的操作规程是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无论生产、检修都应严守,绝不能因为任务重、时间紧而不按科学规律办事。

这起事故的发生,对大中型国有老企业具有普遍性的警示意义,应予以高度关注。从严格的安全生产的意义上说,所有超期“服役”的设备都应坚决“退役”,及时更新;但由于生产需要和资金缺乏等方面的原因,一时做不到,就必须对陈旧设备进行定期检测,时检修,监护使用,确保安全。对设计不合理之处,及时进行科学的技术革新改造。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