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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饲料添加剂厂环氧乙烷计量槽爆炸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12月22日

2000年7月10日12时20分,陕西省渭南饲料添加剂厂内一环氧乙烷计量槽突然开裂,致使液态环氧乙烷喷出汽化发生大爆炸,造成人死亡,4人重伤,1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640万元,其他损失178万元。

一、事故经过

2000年7月7日16时,渭南饲料添加剂厂因环氧乙烷原料短缺而全厂停车待料。7月9日晚,由辽宁省辽阳市华兴有限责任公司运送的35t环氧乙烷到货,运输工具为汽车槽车7月10日11时许,汽车槽车进入饲料添加剂厂储罐区即开始卸料。12时20分,合成车间二楼环氧乙烷1计量槽突然从下封头和筒体连接环缝处撕裂150mm长的焊缝,液态环氧乙烷在计量槽内196.133~294.2kPa压力下高速喷出后急剧汽化,使周围空间迅速达到爆炸极限,喷出的高流速物料与裂缝处摩擦产生大量静电,加之合成车间的设备管道无静电跨接装置,随即发生了第一次爆炸并引发大火。第一次爆炸使合成车间二层部分建筑倒塌,两名操作工被埋在废墟中。12时30分,大火蔓延烘烤引起了距合成车间仅4.5m处的50m3环氧乙烷储槽内约9t物料大量吸热汽化,罐内压力急剧上升,储罐终因超压而爆炸。由于爆炸造成大量环氧乙烷泄漏燃烧,使距该储槽仅6m的汽车槽车被引燃(因槽车当时出料阀没有关闭)。13时20分,汽车槽罐发生爆炸,爆炸冲击波及热辐射造成现场的消防官兵、周围群众30人受伤,厂内及周围建筑物不同程度受损,爆炸飞溅物同时导致厂区内多处起火。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1)环氧乙烷1计量槽属非法自制容器,制造质量低劣,焊缝、钢板存在着严重缺陷,埋下了发生事故的祸根,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生产车间属于四类易燃易爆生产作业场所,没有按规范设计、安装防静电接地装置,环氧乙烷泄漏汽化后,集聚电荷无法排除,酿成事故。

(3)装有环氧乙烷的液化气槽车没有及时脱离事故现场,导致事故扩大。

(4)渭南饲料添加剂厂对本厂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没有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非法设计、制造、使用,造成各个安全环节严重失控。

2.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1)渭南饲料添加剂厂擅自在技改项目中增添氯化胆碱合成车间,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认识不够,对环氧乙烷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安全管理机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健全。对有关部门检查提出的问题置若罔闻,没有落实整改。整体设计布局不合理,储罐与储罐之间、储罐与生产厂房之间及周围建筑物之间,安全距离均不符合有关规定,导致连锁反应。(2)人员培训教育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没有经过法定部门培训考核,无证上岗作业,安全意识淡薄。厂内安全管理无专职人员,责任没有落实。

(3)渭南市临渭区招商区管委会在建设项目中没有认真履行职责,部门主管和经办人未尽职尽责,使生产、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工厂处于市区、居民区中,管委会领导亦未严格把关,使这起事故的损失进一步扩大。

(4)渭南市临渭区计划局作为项目主管单位没有严格遵照国家关于技术改造项目的有关规定,对渭南饲料添加剂厂饲料添加剂扩建项目进行严格管理,监督不力,没有及时对项目进行全面竣工验收,使可能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没有被及时发现。

(5)政府有关部门对民营企业疏于管理,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监督检查不力,对查出问题的落实整改,没有跟踪管理到位。

三、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这起事故的发生,与该厂非法自制压力容器,而且制造质量低劣,焊缝、钢板存在着严重缺陷有直接的关系。按照规定,国家对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改造、修理等七个环节进行严格的管理,有明确的规定和标准。

在压力容器的设计上,为了保证压力容器的设计质量,国家对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实行设计资格认可制度。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资格、设计类别和品种范围的划分应符合《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资格管理与监督规则》的规定。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保证设计质量,并向用户提供内容齐全的设计文件。

在压力容器的制造上,国家对压力容器制造含现场组焊)单位实行制造资格认可制度,并进行分级管理。根据《压力容器制造资格认可与管理规则》规定,固定式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取得AR级或BR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取得CR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没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一律不得制造或组焊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按设计文件制造和组焊压力容器。

在压力容器的安装上,从事压力容器安装的单位必须是已取得相应的制造资格或者是经安装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且具有资质的单位。从事压力容器安装监理的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压力容器专业知识,并通过国家安全监察机构认可的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

在压力容器的使用管理上,压力容器使用单位购买压力容器时,应选择具有相应制造资质的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或组焊)单位。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主管厂长、经理或总工程师)应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负责,并指定具有压力容器专业知识及熟悉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

使用压力容器的单位要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

1.贯彻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督规程》和有关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2.制定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参与压力容器的订购、设备进厂、安装验收及试车。

4.检查压力容器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

5.对压力容器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6.编制压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7.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当年压力容器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情况等。

8.搞好压力容器事故的抢救、报告、协助调查和善后处理。

9.加强检验、焊接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

10.重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压力容器

技术档案,并由管理部门统一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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