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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宁波瑞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6·29”较大爆炸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9月07日

 2016年6月29日14时23分左右,宁波瑞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生再生公司)在对废旧金属进行拆解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436万余元。
  事故发生后,浙江省政府,宁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浙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袁家军,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代市长唐一军,副市长陈仲朝等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要全力抢救伤员,妥善处理后事及家属安抚工作,迅速查明事故原因,举一反三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刘凯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等工作。镇海区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故救援及善后处理工作。

  2016年7月6日,浙江省安委办将该起事故列入挂牌督办。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相关规定,经市政府授权,由市安监局牵头,会同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供销社等部门和镇海区人民政府派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市检察院应邀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询问人员、查阅资料、检测鉴定、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与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事故场所情况

  1.基本情况。事故场所位于宁波市镇海金属园区C15-3地块,占地4880m2,建有长139.4米、宽35米、高8.3米砖墙钢结构彩钢顶的厂棚。厂棚大门向东,大门北侧为瑞生再生公司办公室,南侧自东向西依次为门卫室、餐厅(厨房)及司磅间,司磅间外装有地磅。

  2.租赁使用情况。该事故场所由宁波瑞生世纪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生世纪公司)向宁波市镇海泽海再生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海公司)租赁,约定该场所用作《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中第六、七类再生资源的加工、利用,泽海公司按每月58333元收取综合服务费。

  瑞生世纪公司与瑞生再生公司签订有《委托处置合同》。瑞生世纪公司进口的废旧金属运至该场所后,委托瑞生再生公司对其进行保管、安全保卫及杂质分离。至事故发生前,瑞生再生公司一直在该场所经营和办公。

  (二)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瑞生再生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5月3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66206752XJ;法定代表人:董志峰;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壹佰伍拾万元整;住所:宁波市镇海后海塘定海路(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内);经营范围:国内再生金属拆解加工、分类、批发、零售;金属材料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07年5月31日至长期。

  2.瑞生世纪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5月2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56620614000; 法定代表人:董德甫(董志峰父亲);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住所:江北区人民路585号(5-1)室;经营范围:食品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金属、五金、机械设备、塑料原料及制品、橡胶原料及制品、建材、服装、纺织原料、工艺品、化工原料及产品、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木材、家具、化妆品、皮革制品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07年5月21日至长期。

  该公司持有《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至2018年8月31日,并被海关认定为高级认证企业。

  3.泽海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2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6982414623; 法定代表人:姚信娣;注册资本:伍拾万元整;住所:镇海区后海塘定海东路(金属园区内);经营范围:国内再生金属分类、拆解加工、批发、零售;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仓储服务;场地、房屋及设备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10年01月25日至2020年01月24日止。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6月29日14时左右,任幸福、汤礼、赖海军、钟家骏等四人在地磅旁分拣带杂质废铜,訾德金在靠办公室西南墙角处使用砂轮切割机对任幸福等分拣出来的废旧金属进行分解。14时20分,任幸福起身进入办公室。14时22分,任幸福走出办公室,走向分拣处。此时,温亚莉在磅房内,徐廷芳在厨房内,董志峰在办公室内。14时23分,现场发生爆炸。

  爆炸发生后,董志峰、温亚莉、徐廷芳等人立即报警,并开展灭火和找寻现场作业人员等自救工作。接到报警后,当地公安、消防、120急救中心、安监、街道等救援力量先后赶到现场开展救援。经现场搜救,赖海军、訾德金两人已死亡,任幸福、汤礼、钟家骏等3人立即被送往医院抢救。其中,任幸福因伤势过重,于6月30日经抢救无效死亡。汤礼、钟家骏两人经抢救,已脱离危险,目前伤势平稳,仍在治疗当中。

  爆炸还造成事故厂棚、办公室、门卫、磅房、厨房(餐厅)的部分窗户、顶棚、吊顶和外墙不同程度变形、破裂、掉落,事故厂棚内停放集装箱卡车和小轿车被不同程度击穿、损坏,爆炸点水泥地面出现直径约60厘米,深约10厘米的炸坑。

  三、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董志峰等人在不了解爆炸物性质及拆解风险的情况下,对其进行了拆解,并将拆解出的爆炸性粉末随意弃置并堆积在地面。6月29日14时23分,訾德金使用砂轮切割机分解废旧金属时产生的火花引燃爆炸性粉末,导致爆炸。

  (二)事故间接原因

  1.瑞生再生公司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

  (1)未认真组织开展进口废旧金属分拣、拆解隐患排查治理,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存在有爆炸物的隐患。

  (2)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导致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进口废旧金属分拣、拆解的安全风险辨识能力和安全操作技能不足。

  (3)对进口固体废物的来源、拆解等情况登记不清,管理混乱,无法说明事故爆炸物来源。

  2.瑞生世纪公司委托瑞生再生公司对进口废旧金属进行保管、安全保卫及杂质分离后,未按规定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和检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其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

  3.泽海公司将事故场所租赁给瑞生世纪公司后,未按规定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和检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其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

  4.镇海区商务局未正确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未按规定落实镇海金属园区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的监管责任,对瑞生再生公司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失察。

  5.镇海区人民政府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不力,督促相关部门履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到位。

  (三)事故性质

  这是一起较大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一)司法机关已立案侦查的人员

  董志峰,瑞生再生公司法定代表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因涉嫌构成犯罪,司法机关已立案侦查。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人员

  1.瑞生再生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安监部门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瑞生世纪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安监部门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3.董德甫,瑞生世纪公司法定代表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安监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4.泽海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安监部门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5.姚信娣,泽海公司法定代表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安监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三)建议给予政纪处分人员

  1.叶忠尧,镇海区商务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在任职期间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未按规定督促分管科室落实对镇海金属园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2.练一民,镇海区商务局行业管理科科长,对科室工作职责理解、认识不到位,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镇海金属园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安全生产缺乏监管,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四)建议给予行政问责单位及人员

  1.建议由宁波市人民政府对镇海区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镇海区人民政府向宁波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抄送宁波市监察局、安监局。

  2.建议由镇海区人民政府对镇海区商务局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镇海区商务局向镇海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3.黄向华,镇海区副区长,分管商贸和安全生产工作期间,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不深入,建议由镇海区人民政府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其向镇海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4.阮一心,镇海区商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在任职期间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监管覆盖不够全面,建议由镇海区人民政府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其向镇海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镇海区委、区政府及各地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要求,理顺和落实各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切实消除安全生产监管的漏洞和盲区;要进一步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和产业集聚区,特别是进口废旧金属回收利用行业安全监管,优化产业结构,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切实加强源头治理,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努力提高地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遏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多发趋势,防范事故发生。

  (二)强化固体废物进口源头管理。海关、商检等部门要根据固体废物进口风险性及安全监管特点,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加强对进口固体废物特别是进口废旧金属的监管,增加固体废物进口企业及认证企业的查验频次;要进一步优化监管手段,不断提高监管设备、设施、方法的科学化、智能化,着力提升固体废物进口监管水平;要进一步加大固体废物进口行政执法力度,从严查处进口环节中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强化源头管理,防止放射性、易爆性、有毒有害等禁止进口危险性物品流入。

  (三)落实再生资源安全监管职责。镇海区商务局要认真履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监管职责,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加大监管力度。市、县两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落实行业监管职责。环保、公安、市场、建设、规划、安监等相关部门要根据部门工作分工,严格落实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部门监管和综合监管职责,强化沟通和配合,切实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特别是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加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四)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瑞生再生公司、瑞生世纪公司等废旧金属分拣、进口单位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对废旧金属进口、分拣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照进口废物各项标准、要求和产业特点,认真开展废旧金属进口风险评估、危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废旧金属进口、运输、装卸、分拣全过程安全监控、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对进口、分拣过程中发现的不明物品和放射性、易爆性等禁止进口危险性物品,要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按要求妥善处置;要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切实加强员工对废旧金属进口、分拣风险的辨识,掌握相关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瑞生世纪公司、泽海公司等项目、场所发包、出租单位,要明确与承包、承租单位之间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做到“谁出租、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切实加强对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管理,检查、督促承包、承租单位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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