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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维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乙炔爆炸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12月25日

一、事故经过
2008年8月26日6时40分,广西维尼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广西广维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维集团”)有机厂发生爆炸事故,事故导致20人死亡、60受伤,厂区附近3km范围18个村屯及工厂职工、家属共11500多名群众疏散。据估算,截止9月11日,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7586万元。
26日上午,根据环保部门监测,从广维集团厂区废水总排放口流出的废水呈暗黑色,现场可以闻到刺鼻的醋酸气味; 
26日上午10:06分,总排放口废水 PH值和COD均出现超标 (该公司有污水处理池,但事故发生时没有发挥作用);
27日上午9:48分,该点地表水中甲醇没有检出,表明污染带已经消散、降解,龙江河水质达到国家三类标准; 
27日17时30分,厂区附近18个村屯村民及工厂职工、家属共11500多名疏散转移的群众已全部返回。
引发爆炸事故的源点是反应液CC-601系列储罐。从生产工艺、罐体破坏及燃烧痕迹等情况分析判断,是距CC-601系列尾气冷凝器最近的CC-601C储罐(冷凝液回流到CC-601C)首先于6:40发生爆燃。
1、据部分当班人员反映,6:40左右听到发生爆燃(闷响),随后看到罐场的西部与合成工段之间有白雾向厂区方扩散,并很快闻到强剌激性气味;
2、8月26日零点班调度反映,到6时, CC-601系列储罐液位整体下降,导致罐内形成负压,吸入空气;
3、 CC-601系列储罐内存在乙炔、乙醛、醋酸乙烯等易燃易爆气体 ,较其它罐中物料化学活性高;
4、据现场爆炸碎片及燃烧痕迹分析,判定最先发生爆燃的是CC-601系列储罐。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反应液CC-601C储罐气相部分是以乙炔为主的可燃气体,与进入罐内的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爆炸性气体从液位计钢丝绳孔逸出,被钢丝绳与滑轮升降活动产生的静电火花引燃导致罐内气体发生爆燃(闷爆)。 随后,大量可燃液体和乙炔漏出,形成蒸气云团,向厂区扩散,遇火源后发生波及全厂的空间大爆炸和火灾。
2、间接原因
2.1罐场设计不合理。广维公司有机厂于1972年进行施工设计,受当时技术水平的限制。设计所依据的标准规范与现行标准规范相比要求较低,罐场平面布置及安全设施已不符合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没有可燃气体报警器;  罐场操作规程不完善,储罐的物料没有温度控制要求,液位控制指标不明确。
2.2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不彻底,对企业危险因素认识不足防范措施罐场应按现行标准规范进行总平布置调整;
2.3冷凝器尾气的乙炔不能直接放空;
三、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1、罐场应按现行标准规范进行总平布置调整;
2、冷凝器尾气的乙炔不能直接放空;
3、完善储罐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物料管道法兰应设防静电跨接;
4、甲、乙类物料储罐增加有效的氮封保护装置;
5、完善储罐的温度及液位的测量和监控仪表;
    6、重点岗位和重大危险源应安装可燃气体自动检测报警仪和视频监控装置;
7、完善罐场岗位操作规程,如罐场应明确正常操作各储罐液位的控制指标等;
8、甲、乙类物料罐场应按规范设防火堤和泡沫灭火装置;防火堤内不得设置泵等动力设备及动力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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