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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液氨钢瓶爆炸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12月03日

一、事故经过
一名越南籍商人向我国某贸易公司购买了一批液氨。分3车运回越南。其中第一车顺利离境,第二车行驶至离中越边境线仅20m的我国国境一侧的下坡时,正遇到前方来车,司机采取急刹车措施,由于惯性作用,立放在车厢上的液氨钢瓶倒下,撞击在前排横置的一个液氨钢瓶上,使这个横置的钢瓶发生物理性爆炸,瓶内的266 kg液氨瞬时气化扩散,在爆炸点周围共有60人因吸人氨气发生急性中毒。
二、事故原因                     
  1、违章作业,超量充装。每个液氨钢瓶的容积为400L,标准的充装量为200Kg。发生爆炸的这一瓶(瓶号为653736),查充装记录,其充装量为266kg,超装了66kg。
2、未经许可,违规经营。经有关部门调查发现,该贸易公司未办任何充装手续,自行充装液氨。严重违反了条例第27条的规定。
3、装运过程违反了液化气体运输的有关规定。一方面这批液氨钢瓶安全附件不全,全部没有防震胶圈,降低了抗撞击能力。另一方面在装车过程中没把所有钢瓶横置摆放,而且靠车头的只有一瓶横放,最后一排有两瓶横放,其余全部直立在车厢上,也未加以妥善固定,在急刹车时立放的钢瓶发生倾倒。
三、预防措施
1、严格控制超装,采用计算机自动计量包装。
2、严格执行液化气体钢瓶运输安全的有关规定。
3、加强管理,依法取缔非法经营,以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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