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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齐龙化工集团氮氢气体泄漏爆炸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7月23日

1 事故经过
2006年3月13日上午9点10分,山东德齐龙化工集团一厂三车间发生氮氢气体泄漏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11人受伤,其中重伤6人,轻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 40 万元。
3月13日上午9点10分,德齐龙化工集团一厂三车间在工作压力正常的情况下(该系统设计压力为32MPa,实际操作压力为28.6-29.2MPa),2号4M40压缩机六段油分出口止回阀法兰与进口管(管道直径102mm)突然脱落,造成氮氢气体(氮气25%、氢气73%、甲烷2%)瞬间泄漏,大量泄漏的氢气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4—74.2%),遇被弹出的止回阀摩擦撞击铁管产生火花引发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11人受伤。因爆炸所形成的冲击波,造成车间后面的煤气管道震裂泄漏引发大火。事故发生后,德齐龙化工集团迅速启动厂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厂内消防员、消防车及时赶赴现场灭火的同时,及时报警增援。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领导闻讯后,及时赶往现场,立即启动县级应急救援预案,冒着生命危险指挥抢险救护工作,受伤职工被立即送往医院,得到了及时抢救和治疗。在消防官兵和本厂职工的共同努力下,10时40分,明火全部扑灭,消除了安全隐患,抢险救援工作结束。
2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经现场勘察和多方调查确认,一厂三车间2号4M40压缩机六段油分出口止回阀因法兰内螺纹小径超差与进口管突然脱落,这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法兰内螺纹0°~180°超差1.538mm、90°~270°超差1.618mm)。
(2)主要原因
①一厂三车间2号4M40压缩机包括六段油分出口止回阀组件是德齐龙化工集团2000年3月从沈阳石化气体压缩机厂成套购进,当年6月份安装投入运行。事故发生后,调查组与厂家取得联系,厂家书面同意德齐龙化工集团配合调查组进行设备鉴定工作。随后调查组即组织公证、公安、质监、安监等部门对止回阀进行了切割,并对现场进行了全程拍摄。止回阀切下后,质监局进行了封存。调查组立即派人赶赴南京工业大学化工机械研究所和中石化南京设备失效分析及预防研究中心,对脱落的止回阀下法兰和进口管的材质、螺纹进行了质量鉴定。经鉴定,法兰内螺纹大径、小径与标准规定值有偏差。后经专家组技术分析认定,法兰内螺纹小径偏差超标较大是导致进口管与法兰脱落的主要原因(法兰内螺纹0°~180°超差1.538mm、90°~270°超差1.618mm),从而也是导致爆炸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②经调查,由于该企业当时没有建立和落实设备进货质量检验把关制度,购进和使用了不合格产品,加之在设备大修期间没能及时发现和排除该设备组件存在的内在隐患,是事故发生的另一原因。
3 防范措施
(1)开展全厂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对所有压缩机止回阀及其管道进行重点检查检测,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必须立即更换,做到万无一失,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方可投入运行。
(2)加强设备及配件进厂的质量检验和把关,依据国家相关的技术标准严格设备、管道及其他原、配件安装前的质量检验,存在质量缺陷的原、配件严禁使用。
(3)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规范检修施工行为,严格检修施工程序,确保检修施工质量。
(4)县质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元件等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该检测的必须依法检测,未经检测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一律停产整顿,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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