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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措施不落实焊花溅 造粒厂房保温苯板着火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1月21日

事故经过:2008年10月7日上午,兵团一建在乙烯厂全密度造粒厂房屋面作业,一部分施工人员在二线挤压造粒钢包柱北侧进行拉螺杆割除作业;另一部分在二线挤压造粒西南侧屋面进行保温施工,保温使用的苯板堆放在楼梯间北侧3米处被引燃。
事故原因:直接原因兵团一建施工人员孙某在二线挤压造粒钢包柱北侧对拉螺杆割除作业过程中,防火措施不到位,火星飞溅到堆放的苯板上,引燃苯板。兵团一建办理的动火作业票为固定动火作业许可证,用火票上明确规定必须采取接火措施。接火措施不到位,是造成本次事件的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
1、兵团一建对现场动
火作业管理不到位,思想麻痹。现场监护人员没有认识到动火点南侧堆放的苯板会引发火灾。对接火措施要求不严,是造成本次着火事件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
2、兰州监理对动火作业未达到票证要求没有及时纠正,监理责任不落实。
3、化工管理部全密度聚乙烯项目部对现场动火作业风险识别不到位,现场管理存在缺陷。
防范措施和教训:
1、各项目部要立即将本次着火事件,通报到各监理、总包及施工单位,同时按照指挥部节前安全要求,结合现场实际,举一反三,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施工与试车安全。
2、要高度重视零星作业的安全管理,加强边缘地带、边缘时间的安全管理。管道试压、蒸汽吹扫、单机试车等工作,要加强组织协调,各级体系必须到位,确保作业安全。
3、各总包、监理、施工单位要加强现场监管,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作业票证管理,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高处作业的管理力度,必须100%系挂安全带;落实焊接作业接火措施,确保措施到位,体系覆盖。
4、各总包、监理、施工单位必须本着安全管理标准要高、执行要严、违章严惩的原则,实行安全升级管理,全力以赴,确保“三个确保”、“三个一定”安全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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