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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安全应急管理必须心记“利剑”

作者:甄向阳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3月26日

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两院在《报告》中公布了过去五年对安全生产领域重大案件的依法处理情况,再次向社会彰显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的“严肃性”和“法制性”。特别提到“严惩重大责任事故、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相关案件127.1万件”;特别提到“同步介入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等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起诉重大责任事故、危险物品肇事等犯罪1.4万人,查处事故背后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4368人,较前五年分别上升10.4%和80.1% ”。那么,如何不被“责任利剑”“斩于马下”,笔者认为还需每天心怀敬畏、从零做起,稳扎稳打、兢兢业业。

一要始终把“红线意识”“植在心中、绕于耳边”,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面上检查与点上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定期开展各类大检查,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重大事故隐患,联合惩戒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夯实政府属地监管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安全隐患排查体系,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非法储存、非法运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是抓住安全隐患排查这个“牛鼻子”,从源头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疏忽“一念之间”的细枝末节,“一失足成千古恨”,致使“小漏洞”酿成“大事故”。所以,要加强源头管控,强化督导检查,创新监管方式,促进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隐患排查,强化监管。强化安全工作事前问责、事前处理的观念,强力推进“隐患就是事故、隐患即要问责”的管理理念和工作导向。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严处罚”。依法依规查处事故,有效遏制安全责任事故,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签单销号”,必须整改到位。

三是做足“舆论功课”,提升全民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的作用,多形式、广发动、深解读的宣传到位,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提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以及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让人人都成为安全生产小“行家”,牢固营造“我要安全”的社会大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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