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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层安监人员不能只有罚还应有奖

作者:李耀东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12月24日

近年来,随着全国上下对安全工作的日益重视,事故追责制度日益健全,措施日益严厉,落实日益到位,严惩重罚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震慑的作用,各行各业高度自觉,安全形势也日趋好转。

 


众所周知,安全管理是一项动态行为,没有一劳永逸的妙招,只有如履薄冰的坚守。更重要的是安全工作的目标是“从零到零”,平平安安不出事就是最大的政绩。然而这一点最容易被忽视。安全工作不像科研发明,不如招商引资,成果成绩显而易见,成功总是伴随着掌声和荣誉。安监工作者是默默无闻的幕后英雄,是和谐社会的基石。当我们欢喜雀跃,欢聚一堂时,很少人能够想起他们还在如临大敌般的守候。很多时候,当人们谈到安监人员时,就是他们被动走上前台,接受处罚时。

 


任何事业的良性发展,都需要权责相宜,奖惩并举,安全工作更应如此。对于基层安监工作者,不仅有严罚,还应有重奖。建议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在经费上给予明确保障。按照辖区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一元的比例,由县市政府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初拨给所在乡镇办。乡镇办结合实际,对等匹配相应工作经费作为安全专项经费使用。如有特殊工作需要另行追加。二是在待遇上给予明确补助。目前,纪检、信访等工作都有岗位补贴。基层安监工作者不分昼夜假日,提心吊胆奋战在安全第一线,也应该每月发放300至500元不等的岗位补贴。三是在政治上给予明确倾斜。借助公务员职级并行制度,安监工作者负责的辖区一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当年考核明确为优秀等次,任职晋级年限条件可缩短半年;连续在一个地方负责安全监管工作5年未发生安全事故的,明确晋升一级。或者安监工作者也可以选择每两年负责的辖区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基本工资上调一档。希望能够通过这些明确具体的措施激励鼓舞安监人员不屈不挠的斗志,而不仅仅是只靠惩罚去督促警戒。

 


安全是最大的效益,平安是最大的幸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监管异常重要。抓好安全工作,关键在用人,重点在机制,一套好的机制更能促使其坚定信念,奋发有为。试想,当安监人员能够待遇上有保障,政治上有前途,社会上有地位时,安全工作就会做得更好,我们整个经济社会也会更加平安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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